粤宏远A: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13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制度赋予的职责, 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
会以及核查相关资料等方式,切实有效地履行了监督职能,现将具体
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 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会议的详细情况如下:
● 2018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7 年年度报
告及报告摘要、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补
选监事的议案。
● 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 2018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议案。
● 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 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公司制度行使职权。对定期报告进行审核
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2018 年,公司各期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情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公司 2018 年的
各期财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广东正中珠
江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2018 年度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各项决策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行为,没有损害股东
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履行其他职权情况
2018 年度监事会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
2018 年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补选监事提案。2018 年 4 月,监
事会原监事胡志强因工作变动及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
事职务,经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其后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李穗女士新任第九届
监事会监事。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发生较大或重大的关联
交易,办公场所关联租赁定价公允合理,随行就市,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监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核实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
单,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过去的一年里,监事会的工作得到了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支持,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