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宏远A:关于煤矿整合协议履行及提起诉讼进展公告2020-12-10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 A 公告编号:2020-062
关于煤矿整合协议履行及提起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事项及诉讼回顾概述
2015 年 1 月本公司及广东省地质矿产公司与易颖、金荣辉签署
《威宁县结里煤焦有限公司与孔家沟煤矿资产整合合作协议》及其补
充协议。合作各方约定将各自名下采矿权过户到贵州鸿熙矿业有限公
司(整合主体)名下;约定以威宁县结里煤焦有限公司/核桃坪煤矿
为主体矿山,孔家沟煤矿根据政策要求进行关闭。然而孔家沟煤矿合
伙人(金荣辉、易颖)其后并未按约定移交该煤矿的资产、资料和生
产经营管理,也即孔家沟煤矿并未交付、未实际并入整合主体,合作
因此受阻,该两矿整合工作未能如约开展。
在拒绝履行协议义务期间,孔家沟煤矿合伙人私自对孔家沟煤矿
进行非法生产、销售,并导致发生严重矿难,孔家沟煤矿面临被责令
关闭的处罚、主体资格面临灭失的可能,这对孔家沟煤矿的价值产生
了根本性的影响,整合合作协议的履行已存在较大难度。
鉴于此,2019 年 1 月公司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
求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威宁县结里煤焦有限公司与孔家沟煤矿资
产整合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以上事项相关进展披露索引如下:2015 年 1 月 29 日、2015 年 7
月 16 日、2016 年 12 月 14 日、2017 年 6 月 23 日、2018 年 11 月 23
日,2019 年 1 月 12 日,公告编号分别为 2015-002、2015-026、2016-030、
2017-020、2018-073、2019-003。详情请参阅《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的相关公告。
二、整合进展及诉讼进展情况
2019 年 8 月,因管辖权异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
粤民辖终 337 号民事裁定,将本案移送贵州省六盘水中级人民法院审
理。贵州省六盘水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3 月作出(2020)黔 02 民
初 32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审理,并于 7 月 15 日开庭审理,
未作判决。
在本案诉讼期间,因贵州省煤炭整合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经与当
地政府和监管部门沟通,为保证核桃坪煤矿的存续和顺利发展,经公
司谨慎研究决定,撤回前述关于解除协议的诉讼请求。公司于近日收
到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黔 02 民初 32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准许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威宁县结里煤焦有限公
司撤诉。”本案件终止。
另外,因核桃坪煤矿与孔家沟煤矿整合事宜,以及孔家沟煤矿合
伙人(金荣辉、易颖)的违约行为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将通
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说明
本次公告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撤诉是为煤矿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继续推进,但煤矿整合合
作仍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因素,提请投资者留意风险。
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直接重大影
响。
五、其他事项
本次诉讼不属于重大诉讼。
六、备查文件
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黔 02 民初 32 号民事裁定
书。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