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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宏远A: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3-04-01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 A      公告编号:2023-01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净利润为 34,268,621.20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 41,552,025.96 元 , 期 末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223,935,965.26 元。2022 年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余额 226,928,729.13 元,母
  公司本年净利 润为-9,175,398.76 元, 上年度对 股东分配 (派发现金 股利)
  63,828,060.40 元,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53,925,269.97 元。根据制定利
  润分配方案的有关规则,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进
  行分配,2022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53,925,269.97 元。
      为积极稳定地回报股东,公司结合目前盈利状况、经营性现金流情况及未来
  发展规划,遵循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经
  董事会讨论决议,提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38,280,604 股为基数(此基数亦是最新股本总额),每 10 股派现 0.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
  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
  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而对分配总额进
  行调整。如总股本未发生变动的,则按上述既定基数和方式实施分派。
      本次利润分配预计现金股息分配总额约 51,062,448.32 元(含税),占 2022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比例约为 33.17%,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
  例为 100%。
    二、其他相关意见和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报告期的经营情况和盈利水平、可供分配利润
状况,以及考虑了未来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情况下,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制
定合理、决策程序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重视对股东分红回报,根据年度经营成果、未来资金规
划等因素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定,符合《公司
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投资者利益诉求,
对方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