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东 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总裁、副 总裁等高管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聘任事项相关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通过审查了以上人员的简历,认为其聘任审核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基于独立判断,我 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总裁及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合 法有效。 同意聘任汲涌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周凯、刘琰、孙景成、张正 伟、吴涛、郑白水、谢占武、路永强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张正伟兼任 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 王国栋 韩德民 姚辉 梁杰 2018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