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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北制药: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28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8---090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全部获得通过。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1 月 27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6 日 15:00 至 2018 年
11 月 27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 8 号,东北制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海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1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9 人,代表股份 313,006,919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4.95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35,009,45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7031%。现场回避表决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48,255,4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26.028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0 人,
代表股份 29,741,99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221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30,534,00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36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759,012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332%。现场回避表决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2,996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0.00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代表股份 29,741,99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221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一: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关联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
业有限公司、汲涌、刘琰、张利东、谢占武、吴涛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749,3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01%;反
对 9,785,4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5.940%;弃权 4,216,6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2.5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98,8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093%;反对
9,785,4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082%;弃权 4,216,677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825%。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非关联方股东表决通过。


    议案二: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 2 -
    本议案涉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关联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
业有限公司、汲涌、刘琰、张利东、谢占武、吴涛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749,3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01%;反
对 9,785,4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5.940%;弃权 4,216,6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2.5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98,8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093%;反对
9,785,4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082%;弃权 4,216,677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825%。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非关联方股东表决通过。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关联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
业有限公司、汲涌、刘琰、张利东、谢占武、吴涛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44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23%;反
对 308,3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72%;弃权 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191,7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86%;反对
308,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10%;弃权 9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非关联方股东表决通过。


    议案四: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关联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

                                                                      - 3 -
业有限公司、汲涌、刘琰、张利东、谢占武、吴涛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4,44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23%;反
对 308,3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72%;弃权 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191,7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86%;反对
308,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10%;弃权 9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非关联方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
    2.律师姓名:黄鹏、苏靖雯
    3.结论性意见: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内容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8日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