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 资金占用和对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核,现就公司报告 期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 司对外担保风险,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事项发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王国栋、韩德民、姚辉、梁杰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