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北制药: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0-10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9---099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全部获得通过。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0 月 9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9 日上午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8 日 15:00 至 2019 年 10
月 9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 8 号,东北制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海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424,150,092 股,占上市公司总
                                        1
股份的 46.88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74,789,575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1.42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49,360,51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55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57,050,06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30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7,689,543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4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49,360,51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558%。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一:关于追加公司 2019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4,149,6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4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049,6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4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议案二: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4,149,6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4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049,6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4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议案三: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4,149,6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4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049,6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4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议案四:关于修订《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4,150,0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050,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唐丽子、孙勇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3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