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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北制药: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1-30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9-115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
    2.会议应参会董事 8 人,实际参会董事 8 人。

    3.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东
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所形成
的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韩波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韩波先生由
于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韩
波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韩波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此次董事辞职不会导致

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韩波先
生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就韩波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
出的贡献,公司董事会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股东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意补选江爱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为止。

                                     1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提名董事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江爱国先生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提名江爱国先生为第八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调整公司董事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9-116)。
    议案二: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117)。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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