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2-18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作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
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通过了解杨文锋先生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认为杨文锋先生具备履行副
总经理职责所需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2.杨文锋先生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
3.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东北制
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杨文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王国栋、韩德民、姚辉、梁杰
2020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