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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北制药: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3-30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本次与九江萍钢钢铁

有限公司(关联方)、甘肃九间棚刘家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东乡
族自治县东沃农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交易
事项,所有出资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合作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利
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
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魏海军先生、黄成仁先生、

敖新华先生已回避表决。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王国栋、韩德民、姚辉、梁杰




                                               2020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