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国栋)2020-04-20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国栋
作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制药”或“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自任职以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的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
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的发表
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9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 17 次董事会、7 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公
司召集召开的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
序,合法有效。公司相关决策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所
参加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
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时间、事项、意
见类型列表如下:
序 意见
具体事项 时间
号 类型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
2019 年 1 月
1 独立意见,包括:关于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同意
16 日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 2019 年 3 月
2 同意
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5日
1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
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
同>暨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的议案;关于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2019 年 4 月
3 同意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日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
的独立意见,包括: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
计、内控审计机构及费用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9 年 4 月
4 同意
2019 年度金融机构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 3日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的意
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
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 2019 年 5 月
5 同意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 9日
书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 2019 年 5 月
6 同意
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8 日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 2019 年 7 月
7 同意
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1 日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 2019 年 8 月
8 同意
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3 日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
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2019 年 8 月
9 同意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追加公司 2019 年度 27 日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2019 年 8 月
10 同意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7 日
11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事项 2019 年 9 月 同意
2
的独立意见:关于追加公司 2019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 17 日
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
的独立意见,包括: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相关 2019 年 9 月
12 同意
事项的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 27 日
予数量的调整。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事项 2019 年 10
13 同意
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月 29 日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
项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8 年
2019 年 11
14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 同意
月 11 日
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
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事
2019 年 11
15 项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 同意
月 29 日
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事
项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追加公司 2019 年度日常 2019 年 12
16 同意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月 30 日
议案。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内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
汇报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工作。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就公司经营情况、行业发展动态、公司未来规划等内容与
公司董事、高管进行沟通交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聘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专业意见。报告期内,
审阅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等议案,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对公司经营管理的调查
2019 年,本人专门安排时间了解公司运营情况,通过了解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独立意见等奠定基础。在参与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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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关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中小股东权益保障、信息披露等
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止发生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培训与学习情况
2019 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断
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并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2、关注信息披露工作
2019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制度进行信息披
露,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备、完整。
六、其他事项
2019 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
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19 年度,我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
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忠实
勤勉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2020 年度,为持续推进公司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科学决
策,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一如既往地主动适应证券市场
和公司发展新形势,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义务,为公司发展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持续不懈地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国栋
2020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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