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魏海军先生辞去董事 长、董事和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魏海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其辞职原因 与实际情况一致。 2.魏海军先生辞去董事长、董事及在董事会担任的专业委员会职务,不会影 响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也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独立董事:王国栋、韩德民、姚辉、梁杰 2020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