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国栋)2021-03-17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国栋
作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制药”或“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自任职以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
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
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22 次董事会、5 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公
司召集召开的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
序,合法有效。公司相关决策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所
参加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
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时间、事项、意
见类型列表如下:
意见
序号 具体事项 时间
类型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 2020 年 1
1 同意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月 22 日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 2020 年 2 同意
1
意见
序号 具体事项 时间
类型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 月6日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
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有效期的议案;关于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
2020 年 2
3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
月 17 日
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
2020 年 3
4 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 同意
月 29 日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负债核销的议
2020 年 4
5 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拟续聘公司 同意
月 17 日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
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2020 年 4
6 同意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月 17 日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
2020 年 4
7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出 同意
月 25 日
售部分闲置资产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
2020 年 5
8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 同意
月7日
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
2020 年 5
9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出 同意
月 20 日
售部分闲置资产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
2020 年 6
10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 同意
月5日
公司董事会关于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
2
意见
序号 具体事项 时间
类型
购事宜致全体股东报告书;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
2020 年 6
11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出 同意
月 28 日
售部分闲置资产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
2020 年 7
12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同意
月5日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
2020 年 8
13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
月 27 日
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2020 年 8
14 同意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月 27 日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2020 年 9
15 同意
司董事会关于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 月6日
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人 2020 年 9
16 同意
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补充提名公司第 月9日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终止公司 2019 年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关于 2020 年 9
17 同意
公司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 月 18 日
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2020 年 9
18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9 日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补充提名公司第八 2020 年 10
19 同意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补充提名公 月 13 日
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20 年
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20 年第三
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等议案内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
3
汇报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工作。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就公司经营情况、行业发展动态、公司未来规划等内容与
公司董事、高管进行沟通交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聘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专业意见。报告期内,
审阅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补充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补充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
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对公司经营管理的调查
2020 年,本人专门安排时间了解公司运营情况,通过了解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独立意见等奠定基础。在参与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特
别关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中小股东权益保障、信息披露等
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止发生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培训与学习情况
2020 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断
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并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2.关注信息披露工作
2020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制度进行信息披
露,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备、完整。
六、其他事项
2020 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
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0 年度,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
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忠
实勤勉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2021 年度,为持续推进公司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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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一如既往地主动适应证券市
场和公司发展新形势,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义务,为公司发展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持续不懈地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国栋
2021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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