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7-05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1-067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沈阳盛京金控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制药”或“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
人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金控集团”)已于 2021 年
7 月 4 日与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签署《东北制
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
公司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
转让协议》”或“协议”),东药集团与盛京金控集团以总价 1,251,387,557.53
元将其合计持有的 254,865,083 股东北制药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方大钢铁,
占公司总股本的 18.91%。
2.本次权益变动后,东北制药的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方大钢铁的持股比例
将达到 32.88%,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方大钢铁为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
实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次权益变动后,方大钢铁
需履行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4.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相关手续,故本次股份转让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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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制药于 2021 年 7 月 4 日收到东药集团、盛京金控集团通知:东药集团、
盛京金控集团已于 2021 年 7 月 4 日与方大钢铁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
约定东药集团与盛京金控集团以总价 1,251,387,557.53 元将其合计持有的
254,865,083 股(占总股本的 18.91%)东北制药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方大钢
铁。本次协议转让后,方大钢铁的持股数量为 443,203,7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88%,东药集团、盛京金控集团的持股数量为 0。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元) 减持比例
(股)
东药集团 协议转让 2021 年 7 月 4 日 4.91 210,838,084 15.64%
盛京金控集团 协议转让 2021 年 7 月 4 日 4.91 44,026,999 3.27%
合计 254,865,083 18.91%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东郊南钢路
法定代表人 黄智华
主要办公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 475 号
注册资本 103,533.9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01583735790
设立日期 1959 年 5 月 5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钢锭(坯)、生铁、模具、锡铁、钢板(带)、硅铁、汽车弹簧及
附件、水泥、石灰石、耐材、铁矿石冶炼、制造、加工;建筑安装、
综合性服务;人力搬运、装卸;园林绿化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经营范围 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内贸易;招待所、小型餐馆(限下属分支机
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房屋租赁(以
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经营期限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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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 475 号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最新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最新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无限售条件
东药集团 210,838,084 15.64% 0 0%
股份
盛京金控 无限售条件
44,026,999 3.27% 0 0%
集团 股份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后,方大钢铁的持股数量为 443,203,77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2.88%,东药集团、盛京金控集团的持股数量为 0。东北制药的第一大股东发
生变化,方大钢铁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方大钢铁为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
实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次权益变动后,方大钢铁
需履行全面要约收购义务,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东
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1-069)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编
号:2021-070)。
4.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不存在因
本次股份转让违背公司及转让双方在此前作出的承诺;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
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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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报告书》。
5.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相关手续,故本次股份转让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东药集团、盛京金控集团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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