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7-05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北制药
股票代码:00059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9号恒信大厦8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全运路109-1号
2层247-5059室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8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1年7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
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
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北制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及其申报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7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简称 指 全称
东北制药 指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东药集团 指 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盛京金控集团 指 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方大钢铁 指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盛京金控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
《股份转让协议》 指
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
议》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指
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产权交易所 指 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市国资委 指 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指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 指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元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企业名称: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
注册资本:人民币36340.57万元
法定代表人:邹本伟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1176605206
经营范围:原料药、制剂;药用玻璃瓶、玻璃管、卫生材料、制药过
程中联产的化工产品制造及销售;本企业自产的化学原料药、制剂产品、
中成药饮片及保健品、医用设备及仪器的出口;(以上范围限子公司经
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
进口;房产、设备租赁。
经营期限:2003年03月28日至2053年03月27日
股东:沈阳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9号恒信大厦8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企业名称: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全运路109-1号2层247-
5059室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琳琳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7157344624
经营范围:产业投资、资本经营、资产管理,企业管理,股权投资及
管理,房屋租赁,财务和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1999年10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沈阳市国资委、沈阳市财政局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8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信息如下
表:
东药集团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所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邹本伟 男 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沈阳 否
东药集团董事会成员如下表所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邹本伟 男 董事长 中国 沈阳 否
丁虹 女 董事 中国 沈阳 否
崔巍 男 董事 中国 沈阳 否
盛京金控集团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所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6
王琳琳 女 党委书记、董事长 中国 沈阳 否
盛京金控董事会成员如下表所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王琳琳 女 董事长 中国 沈阳 否
于国强 男 董事 中国 沈阳 否
汪惠泳 男 董事 中国 沈阳 否
黄晓行 女 外部董事 中国 沈阳 否
李欣 女 外部董事 中国 沈阳 否
曲昭光 男 外部董事 中国 沈阳 否
蔡锐 男 外部董事 中国 沈阳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
东药集团是沈阳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盛京金控
集团是沈阳市国资委、沈阳市财政局出资成立的沈阳市属国有企业。东药
集团和盛京金控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沈阳市国资委,根据《收购办法》的
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互为一致行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东药集团与盛京金控集团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和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
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东北制药全部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东药集团与盛京金控集团不再持有东北制药股
份,且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继续增持东北制药股份的计划。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东药集团、盛京金控集团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
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东北制药全部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占东北制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减持股份性质 减持方式
(股) 总股本比例
东药集团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协议转让 210,838,084 15.64%
盛京金控集团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协议转让 44,026,999 3.27%
合计 254,865,083 18.91%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经沈阳市国资委同意,东药集团、盛京金控集团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
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东北制药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254,865,083股,占东
北制药总股本的18.91%。在公告征集期(即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7月2
日)届满后,评审工作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提交的文件进行了资
格审查和评定,最终确定方大钢铁为本次股份转让的拟受让方。2021年7月4
日,东药集团、盛京金控集团与方大钢铁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东北制药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最新总股 持股数量 占最新总股
称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东药集 无限售条件
210,838,084 15.64% 0 0%
团 股份
9
盛京金 无限售条件
44,026,999 3.27% 0 0%
控集团 股份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一: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二: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一)本次股份转让标的
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东北制药254,865,083股股份以及由此所衍生的
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受让方,该转让股份占东北制药总股本的18.91%。本次
股份转让完成后,转让方不再继续持有东北制药股份。自股份过户日起,
受让方作为东北制药的股东,根据其持有的东北制药的股份比例按照法
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二)本次股份转让的定价原则、股份转让价格及股份转让价款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不得低
于下列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1.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东北制药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截至《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根据前款定价原则计算的较高价格为
4.91元/股,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4.91元/
股。转让方与受让方一致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价款为1,251,387,557.53元。其
中:转让方一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款为1,035,214,992.44元,转让方二本次股
份转让的价款为216,172,565.09元。
(三)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受让方应保证在股份过户前将上述全部100%股份转让款支付至产权交
易所指定账户保管,待股份过户登记办理完毕后,再由产权交易所按照转
让方所持股份数量,向转让方分别支付对应的股份转让价款。
10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
何义务、保证、承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
1.受让方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全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转让方有权
书面通知受让方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到达受让方之日,本
协议自动解除。协议解除后,受让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2.任何一方怠于履行配合、协助义务,而致使他方义务难以履行、权
利不能实现的,怠于配合、协助的一方应对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
责任。
五、本次拟转让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转让的东北制药股份无质
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况,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六、本次股份转让需履行的有关部门的批准程序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相关手续。本次协议转
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11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东北制
药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
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对本报告书签署声明,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责任。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东药集团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盛京金控集团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东药集团、盛京金控集团与方大钢铁于2021年7月4日签署的《股份
转让协议》;
三、 东药集团、盛京金控集团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文件。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1年7月4日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1年7月4日
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东北制药 股票代码 000597
信息披露义务 东北制药集团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
人一名称 责任公司 注册地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
信息披露义务 沈阳盛京金控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
阳片区全运路109-1号2层247-
人二名称 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
5059室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是□ 否
公司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继承□
执行法院裁定□
赠予□
其他□
东药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10,838,084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比例:15.64%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盛京金控集团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44,026,999股
持股比例:3.27%
东药集团、盛京金控集团合计持有东北制药股份254,865,083股,占东北制
药总股本的18.91%。
东药集团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盛京金控集团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东药集团、盛京金控集团不在持有东北制药股份。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1年7月4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 方式:协议转让
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不适用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是□ 否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人一: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1年7月4日
信息披露人二: 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