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公告2022-01-01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1-135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制药”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公司拟对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的不良物资进行核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核销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
性原则,公司拟对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不良物资进行核销,核销资产共
计 298.49 万元,主要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具备处理条件的不良物资。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 298.49 万元不良物资中已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有 230.07 万
元,公司本次核销资产预计冲减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 287.45 万元。其中,预计
冲减 2021 年四季度利润 68.42 万元。本次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
策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
价值及经营成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事宜,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本次核销资产将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的表决结果。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损失确认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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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销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不良物资进行核销,需冲减公司当期损益。公司就本
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核销资产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同意
公司上述核销资产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次核销资产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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