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国栋)2022-03-31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国栋
作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制药”或“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自任职以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听取和审议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的重要决策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17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公
司召集召开的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
序,合法有效。公司相关决策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所
参加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
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时间、事项、意
见类型列表如下:
意见
序号 具体事项 时间
类型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2021 年 1
1 同意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月 14 日
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
1
意见
序号 具体事项 时间
类型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
2021 年 3
2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
月7日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兼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
于拟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 3
3 同意
及子公司 2021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月 16 日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预案;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2021 年 3
4 同意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月 16 日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
2021 年 6
5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 同意
月 14 日
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
2021 年 6
6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拟处置部分闲 同意
月 24 日
置资产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
2021 年 7
7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同意
月2日
人员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7
8 包括:关于增补郭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月2日
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
2021 年 8
9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拟处置资产的 同意
月 10 日
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2021 年 8
10 同意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月 25 日
11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 2021 年 9 同意
2
意见
序号 具体事项 时间
类型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 月8日
公司董事会关于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
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2021 年 9
12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8 日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
2021 年 11
13 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 同意
月1日
案;关于确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
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2021 年 11
14 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同意
月 17 日
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
2021 年 12
15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关于公司部 同意
月 31 日
分固定资产拟拆除处置的议案;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
议案。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21 年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21 年第
三季度报告全文》等议案内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汇报
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工作。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就公司经营情况、行业发展动态、公司未来规划等内容与
公司董事、高管进行沟通交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聘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专业意见。报告期内,
审阅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兼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增补郭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
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
事的议案》等议案,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对公司经营管理的调查
3
2021 年,本人专门安排时间了解公司运营情况,通过了解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独立意见等奠定基础。在参与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特
别关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中小股东权益保障、信息披露等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防止发生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培训与学习情况
2021 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断
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并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2.关注信息披露工作
2021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章制度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其他事项
2021 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
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1 年度,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
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忠
实勤勉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2022 年度,为持续推进公司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科学
决策,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一如
既往地主动适应证券市场和公司发展新形势,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义务,为公司发展
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持续不懈地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国栋
2022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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