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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北制药:关于公司拟处置资产的公告2022-08-15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2-056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处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处置资产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本次资产处置事项拟采用公开挂网出售与网络拍卖同步的方式进行,交易
最终成交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交易最终成交的结果确定
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资产处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监管部门批准。
    4.本次资产处置事项拟采取公开挂网出售与网络拍卖的方式同步进行,公开
征集受让方,交易对方、交易价格以及最终完成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披露本次资产处置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需要,公司拟处置两套坐落于北京市西城区裕中西路 37 号楼的房
产,该楼房建成于 1991 年。两套房产均已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房屋用途为住
宅。
    本次资产处置事项拟采取公开挂网出售与网络拍卖同步进行的方式进行。根
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相关规定,本次资产处置事项
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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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资产处置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
据资产处置事项的进展决定相关后续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拍卖行,并根据市
场情况,确定起拍价格、具体拍卖条件、流拍后处置、核实认购方资格、办理相
关手续等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议案经本次董事会批准通过之
日起至该笔资产交割完成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交易最终成交的结果确定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因本次资产处置拟采取公开挂网出售与网络拍卖同步进行的方式进行,公开
征集受让方,目前交易对方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公开拍卖进展情况,及时披露
交易对方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处置的两套房产坐落于北京市西城区裕中西路 37 号楼,该楼房建成
于 1991 年,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分别为 89.3 平方米和 64 平方米。该资
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该资产不存在诉讼或者仲
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两套房产资产
原值 285.236534 万元、净值 50.738088 万元。
    四、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资产处置事项的完成对于提升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助力主业发展具有
积极意义;
    2.鉴于本次资产处置的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对公司净利润的影
响暂时无法预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后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处置资产的议案,有其客观性和必要性,对
于公司挖掘沉寂资产,盘活低效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益,助力主业发展具有积
极意义。本次交易方式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通过公开挂网出售与网络拍卖同步的
方式实施转让,交易价格和交易方式公允合法,不存在侵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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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资产处置事项的进展决定相关后续事项,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拍卖行,并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起拍价格、具体拍卖条件、流拍后处
置、核实认购方资格、办理相关手续等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事项是
为了提高公司内部的决策效率,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没有对公司独立性造
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对本次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的审议结果。
    六、备查文件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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