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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北制药:关于签署补充协议暨完成土地移交的公告2022-12-28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2-085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补充协议暨完成土地移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相关事项概述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制药”或“公司”)先后于
2022 年 8 月 13 日、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就公
司老厂区搬迁事项签订《补充协议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后续相关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补充协议和土地移交等。授权期限自议案经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协议相关事项完成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署<补
充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在后续推进上述事项的过程中,受疫情管控等诸多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土壤
治理修复效果现场调查评估和专家评审会等工作无法及时推进。经相关方友好协
商,公司于近日与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就该事项签署《补充协议书Ⅱ》(以下
简称“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公司应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土地
整体移交,且各方对于土地延期移交的违约责任不予追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已完成土地整体移交,并收到沈阳市铁西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出具
的《政府储备地块移交联系单》。
    二、协议事项主要内容
    1.原《补充协议书》第二条变更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须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东北制药南厂区地块全部土壤治理工作,双方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南厂区全部土地整体移交。”
    2.原《补充协议书》第三条变更为“如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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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第一条约定履行义务,自本协议各方协商确定的土地移交截止日次日起,以
874,326,246.73 元为基数,继续按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当时
从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利率 4.9%向甲方支付利息,甲方应向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开具相关收据。”
    3.各方互不追究东北制药南厂区全部土地整体延期移交的违约责任。
    三、协议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系相关方基于现实情况作出的补充约定,遵循了公平、
公正、合理的原则,能够有效保障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土地整体移交后补偿收入约为 6.67 亿元。扣减
待核销资产账面价值及相关费用后,公司 2022 年利润总额预计增加约 3.8-4.0
亿元。相关具体财务数据以年审会计师确认的金额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补充协议书Ⅱ》;
    2.《政府储备地块移交联系单》。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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