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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北制药: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国栋)2023-03-30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国栋


    作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制药”或“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自任职以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听取和审议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的重要决策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公
司召集召开的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
序,合法有效。公司相关决策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所
参加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
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时间、事项、意
见类型列表如下:
                                                                       意见
 序号                      具体事项                          时间
                                                                       类型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2022 年 1
   1    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同意
                                                           月 17 日
        调整及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2022 年 3
   2    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同意
                                                           月 30 日
        员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



                                      1
                                                                        意见
 序号                        具体事项                         时间
                                                                        类型
         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总额度的
         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2022 年 3
   3                                                                    同意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月 30 日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
                                                            2022 年 5
   4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同意
                                                            月 10 日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考核指标的科学性
         和合理性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 7
   5     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同意
                                                            月 14 日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2022 年 8
   6     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署《补                 同意
                                                            月 13 日
         充协议书》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处置资产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2022 年 8
   7                                                                    同意
         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月 26 日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
                                                            2022 年 9
   8     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包括: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同意
                                                            月 29 日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22 年
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等议案内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汇报公司内部审计重点
工作。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就公司经营情况、行业发展动态、公司未来规划等内容与



                                        2
公司董事、高管进行沟通交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聘用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专业意见。报告期内,审阅
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及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
    四、对公司经营管理的调查
    2022 年,本人专门安排时间了解公司运营情况,通过了解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独立意见等奠定基础。在参与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特
别关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中小股东权益保障、信息披露等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防止发生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培训与学习情况
    2022 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断
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并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2.关注信息披露工作
    2022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规章制度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其他事项
    2022 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
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2 年度,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
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忠
实勤勉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2023 年度,为持续推进公司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科学
决策,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一如
既往地主动适应证券市场和公司发展新形势,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义务,为公司发展


                                     3
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持续不懈地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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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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