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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韶能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韶能集团耒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转让子公司湖南耒阳市城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独立意见2018-11-30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韶能集团耒阳电力实业
      有限公司转让子公司湖南耒阳市城北电力
          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1 月 29 日,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控股子公司韶能集团耒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与国网湖南省电力
有限公司就出售耒阳实业自营电网事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
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我们就本次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优化产业结
构,公司控股子公司韶能集团耒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耒
阳实业”)拟向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转让耒阳实业自营电网。
双方约定以耒阳实业全资子公司湖南耒阳市城北电力有限责任
公司(下称“城北电力公司”)作为交易标的,承接耒阳实业所
属供电分公司的资产、人员和负债,耒阳实业转让城北电力公司
100%股权。
    三、审计评估机构已对城北电力公司出具审计评估报告。本
次交易参考审计评估报告,以截止评估基准日,经评估后的城北
电力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 19,069.11 万元作为定价依据,
经交易双方协商最终确定交易作价 19,069.11 万元。本次交易定
价的确定方式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交易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利益倾斜的其
他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交易。




                      独立董事签字:苏运法、侯向京、陈燕
                                   2018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