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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韶能股份: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8-20  

                         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21-044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
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具体内容为:拟以总股本1,080,551,6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按 每 10 股 分 配 现 金 红 利 0.50 元 ( 含 税 ) , 需 支 付 现 金 红 利
54,027,583.45元。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1年7月1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以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
     (四)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五)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

                                    1
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20年度
    (二)发放范围:截止2021年8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具体分配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0,551,6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
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8月26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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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8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公司本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
金红利将于2021年8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的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75   韶关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        08*****226   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08*****600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08*****235   耒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5        08*****787   耒阳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8月17日至登记
日:2021年8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
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一)咨询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大道中16号
    (二)咨询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沈玉村
    (三)咨询电话:0751-8153150
    (四)传真电话:0751-8535226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
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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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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