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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韶能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30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1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变更情况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独立董事张立彦辞职。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
临时会议、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增补独立董事的议
案。周楷唐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会议。我们出席了担任独
立董事以来的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议
案均作了深入细致的审阅,了解并掌握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和
信息;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意
见和建议,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相
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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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应参加      现场出席        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                 列席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姓名                                                           缺席(次)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次数(次)
    苏运法           13             6               7          0            0             5
    杨向宇           13             6               7          0            0             5
    张立彦            6             2               4          0            0             5
    周楷唐            7             3               4          0            0             1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独立意见类型

独立董事苏运法、张立彦、杨向宇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至 2022 年)的独
                                                             2021 年 3 月 19 日         同意
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韶能集团韶关市汇新能源有限公
                                                             2021 年 4 月 16 日         同意
司 50.2%股权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28 日         同意
(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6)关于公司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1 年 4 月 28 日         同意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         同意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6 月 9 日         同意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独立意见类型

独立董事苏运法、杨向宇、周楷唐

独立董事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
                                                             2021 年 6 月 30 日         同意
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8 月 27 日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韶能集团新丰旭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新      2021 年 9 月 17 日         同意
增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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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韶能集团翁源致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申
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四、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情况
          2021 年,我们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生
    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
    事、监事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重
    大事项的进展。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一)发挥工作独立性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充分发挥工作的独立性,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
    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前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
    进行仔细审查,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运用专业知识作
    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督促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按照“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的信息披露要求,对公司 2021 年度信
    息披露工作进行了关注与监督,确保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
          (三)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机制
          2021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在公
    司相关制度完善过程中,我们多次与公司经营层、相关部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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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制度的修订进行交流沟通,提出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
用,监督并促进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控机制,
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四)关心公司生产经营工作
    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执
行、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等相关事项情况,与相关董事以及经理
层进行深入细致交流,并就此在董事会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六、《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
    我们按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
编制、审核等过程实施了全程监督,听取了公司关于财务状况和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
见。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未对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为保障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为我们顺利开展工作创
造了各项有利条件。我们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
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2022 年,我们将秉承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加强与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之间的沟通,不断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水
平和风险防控能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苏运法、杨向宇、周楷唐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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