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控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031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规定实施
会计政策变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
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
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具体准则、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
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
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具体会计准则、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可不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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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可比期间信息。因此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并自 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前期可比数,上
述准则实施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
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报告年度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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