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 认真审阅了被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 13 位候选人的学历、工作 经历、任职兼职等情况的相关文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金波、史迎春、白新华、张勉、于滟、 蒋华富、赵良兴、张勇和独立董事候选人郑彦臣、张双根、谢会生、许祥舜、吴 价宝具备任职资格,具有履行相关职责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素质。 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 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