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远大控股: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07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085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6 日 14:00 在浙江省宁波市
鄞州区惊驾路 555 号泰富广场 A 座 15 楼 1503 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6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6 日 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金波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
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共计 3 名,代表股份 303,501,8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08,940,464 股的 59.634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计 3 名,代表股份 303,501,8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08,940,464
股的 59.634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 0 名,代表股份 0 股。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会议,浙江和义观达律
师事务所指派陈农、林群超律师进行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提案的表决情况
    提案 1.00、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

                                        1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作为关联股东的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远大,持有公司股份 209,522,100 股,持股比例 41.1683%)、金波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818,381 股,持股比例 1.3397%)依法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87,1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2.00、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
    本提案逐项表决。
    本提案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作为关联股东的中国远大(持有公司股份
209,522,100 股,持股比例 41.1683%)、金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818,381 股,
持股比例 1.3397%)依法对本提案全部分项提案回避表决。
    提案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 87,1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 87,1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
    表决情况:同意 87,1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 87,1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5、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 87,1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6、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 87,1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7、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 87,1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8、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 87,1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9、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 87,1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 87,1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3.00、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提案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作为关联股东的中国远大(持有公司股份
209,522,100 股,持股比例 41.1683%)、金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818,381 股,


                                    4
持股比例 1.3397%)依法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87,1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4.00、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稿)。
    本提案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作为关联股东的中国远大(持有公司股份
209,522,100 股,持股比例 41.1683%)、金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818,381 股,
持股比例 1.3397%)依法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87,1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5.00、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03,501,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6.00、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提案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作为关联股东的中国远大(持有公司股份
209,522,100 股,持股比例 41.1683%)、金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818,381 股,


                                    5
持股比例 1.3397%)依法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87,1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7.00、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提案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作为关联股东的中国远大(持有公司股份
209,522,100 股,持股比例 41.1683%)、金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818,381 股,
持股比例 1.3397%)依法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87,1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8.00、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修订稿)。
    本提案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作为关联股东的中国远大(持有公司股份
209,522,100 股,持股比例 41.1683%)、金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818,381 股,
持股比例 1.3397%)依法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87,1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9.00、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


                                    6
公司股份(修订稿)。
       本提案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作为关联股东的中国远大(持有公司股份
209,522,100 股,持股比例 41.1683%)、金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818,381 股,
持股比例 1.3397%)依法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87,1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10.00、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修订稿)。
       本提案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作为关联股东的中国远大(持有公司股份
209,522,100 股,持股比例 41.1683%)、金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818,381 股,
持股比例 1.3397%)依法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87,1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11.00、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
       本提案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作为关联股东的中国远大(持有公司股份
209,522,100 股,持股比例 41.1683%)、金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818,381 股,
持股比例 1.3397%)依法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87,1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7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12.00、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 303,501,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13.00、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为远大油脂(东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 303,501,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14.00、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远盛仓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 303,501,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15.00、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 303,501,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0 股,反对 0 股,


                                    8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农、林群超。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