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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大控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12-11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17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

超过 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宁波分
行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远大物产)、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景)及控股子
公司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能化)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远大物产向平安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3.5 亿元。
    2、浙江新景向平安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3、远大能化向平安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远大物产为其
同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不超过 2 亿元。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十一次会议、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时对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 76.47 亿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12 月 11 日、12 月 30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

                                       1
        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次担保在上述的预计
        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远大物产已经履行审批程序批准了相应的担保事项。
             二、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序           被担保方           2021 年度已审       本次担保前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以前年度       本次担保后

号                              议担保预计额        2021 年度已   2021 年度     2021 年度可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度(调剂后)        用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用担保额度


1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17.403           13.903         3.5                 0           0           17.403

2    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7.78           22.923         2.0              2.857          0           23.923

3    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                  6.54          6.04         0.5                 0           0             6.54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说明:

                                                                                                    单位:亿元

                                                                        已用 2021 年度             未用 2021 年度
              调剂方                 调剂前             调剂后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15.81              17.403                 17.403                       0

     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6.95              5.357                  3.135                   2.222

     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           6.04               6.54                   6.54                        0

     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8.28              27.78                  24.923                  2.857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远大物产成立于 1999 年 9 月 9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金莹商住 2
        号楼营业房 102 室,法定代表人为史迎春。经营范围:其他危险化学品:乙苯、
        甲醇、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1,4-二甲苯、1,3-二甲苯、1,2-二甲苯、2-
        丁酮、丙酮、苯乙烯[稳定的]、苯酚、苯的批发、零售(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
        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
        或技术除外;金属材料、木材、矿产品、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
        原料及产品、针织品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
                                                          2
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初级农产品、铁矿、燃料油、贵金属、工艺美术品的
批发、零售;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不含冷
藏冷冻食品)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
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
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物
产注册资本为 9 亿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远大物产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5,860,283 万元,利润总额 14,029
万元,净利润 4,937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621,503 万元,负债
总额 383,02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9,709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69,436 万
元),净资产 238,474 万元,或有事项 24,089 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余额)。远大物产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5,839,802 万元,利润总
额 33,337 万元,净利润 27,124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741,407 万
元、负债总额 505,76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2,42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85,974 万元)、净资产 235,643 万元;或有事项 48,596 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远大物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新景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6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开发区金融贸易大楼
22 层 B1 号房,法定代表人为夏祥敏,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艺术品进出口;药品进出口;出版物批发;食品经营;酒
类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
品进出口;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针纺织品
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
其制品除外);橡胶制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体育
用品及器材批发;林业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
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
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
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金属
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
                                     3
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
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浙江新景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远
大物产持有其 100%股权。
    浙江新景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389,241 万元,利润总额 3,329 万
元,净利润 3,078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00,464 万元、负
债总额 86,80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213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86,153 万元)、
净资产 13,662 万元,无或有事项。浙江新景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263,062 万元,利润总额 1,125 万元,净利润 842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
产总额 132,678 万元、负债总额 118,17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9,250 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118,173 万元)、净资产 14,505 万元,或有事项 14,061 万元(浙
江新景为远大物产提供担保余额)。

    浙江新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远大能化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
丰路 128 号 26 幢 105-2 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
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国内贸易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
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
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
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
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能化注册资本
为 1.2 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70%股权,许朝阳持有其 23%股权,蔡华杰持有其
                                     4
6.5%股权,朱利芳持有其 0.5%股权。
    远大能化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2,379,408 万元,利润总额 17,080
万元,净利润 12,731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30,722 万元,负债
总额 97,06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9,011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1,865 万元),
净资产 33,653 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能化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2,642,944 万元,利润总额 13,053 万元,净利润 9,785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77,854 万元、负债总额 141,61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3,30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41,615 万元)、净资产 36,238 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能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2.1 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为免疑义,具体
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以下同)项
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
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
间单独计算。
    2.2 为免疑义,若主合同为贷款类合同的,其约定的贷款(或融资)期限到
期(包括提前到期的情形)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银行承兑类合
同的,甲方实际对外付款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开立担保类协议
的,甲方对外履行担保义务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为开立信用证类
协议的,则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日视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若主合同为其
他融资文件的,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的情形)之日视为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
    2.3 保证期间,甲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乙方谨此同意在原保证
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且前述转让无需通知保证人。
    3、金额

    3.1 公司为远大物产向平安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5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为不超过 3.5 亿元。
    3.2 公司为浙江新景向平安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为不超过 5000 万元。
    3.3 公司及远大物产为远大能化向平安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分别为不超过 2 亿元。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被担保的子公司目
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上述子公司的高管任免
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上述公司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的财
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控股子公司远大能
化的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少数股权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约合 906,570.57 万元(其
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649,400 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
担保余额约合 257,170.57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43.38%。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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