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控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1-04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1-126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
超过 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宁波分行签署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
能化)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95 亿元。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十一次会议、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时对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 76.47 亿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12 月 11 日、12 月 30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次担保在上述的预计
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序 被担保方 2021 年度已审 本次担保前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以前年度 本次担保后
号 议担保预计额 2021 年度已 2021 年度 2021 年度可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度 用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用担保额度
1 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7.78 24.923 1.95 0.907 0 25.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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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远大能化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
丰路 128 号 26 幢 105-2 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
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国内贸易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
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
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
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
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能化注册资本
为 1.2 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70%股权,许朝阳持有其 23%股权,蔡华杰持有其
6.5%股权,朱利芳持有其 0.5%股权。
远大能化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2,379,408 万元,利润总额 17,080
万元,净利润 12,731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30,722 万元,负债
总额 97,06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9,011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1,865 万元),
净资产 33,653 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能化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2,642,944 万元,利润总额 13,053 万元,净利润 9,785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77,854 万元,负债总额 141,61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3,30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41,615 万元),净资产 36,238 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能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2.1 甲方的保证期间按乙方对债务人单笔贸易融资分别计算,自单笔贸易融
资业务起始日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其中:
打包贷款、出口信用证押汇、出口托收押汇、进口信用证押汇、进口托收押
汇、出口信用保险融资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融资到期之日起二年;
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开立备用信用证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乙方垫付款项之
日起二年,若债务人发生主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的,且乙方要求债务人立即缴足
保证金的,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乙方要求债务人缴足保证金之日起二年;
2.2 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的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合同的,经甲方同意的,
甲方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
年;
2.3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乙方宣
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乙方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3、金额
不超过 1.95 亿元。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被担保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
具备偿还能力。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远大能化的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
能够对远大能化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
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控股子公司远大能化的少数股东以其持有
的少数股权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约合 937,118.27 万元(其
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679,950 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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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余额约合 257,168.27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54.95%。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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