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控股:关于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3-12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2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
超过 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与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能化)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5,000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3 月 7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
次会议、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子公司互相
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 2022 年度公司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预计
额度不超过 18.8 亿元,担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额度、贷款、保函、承兑汇票等,
详见公司 2022 年 2 月 19 日、3 月 8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 2022 年
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在上述的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 2022 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2022 年度已 本次担保前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以前年度担 本次担保后
被担保方 审议担保预 2022 年度已 2022 年度 2022 年度可用
保余额 担保余额
计额度 用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6.5 0 0.5 6 4 4.5
1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远大能化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
丰路 128 号 26 幢 105-2 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
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国内贸易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
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
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
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
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能化注册资本为
1.2 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70%股权,许朝阳持有其 23%股权,蔡华杰持有其 6.5%
股权,朱利芳持有其 0.5%股权。
远大能化 2020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2,379,408 万元,利润总额 17,080
万元,净利润 12,731 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30,722 万元,负债
总额 97,06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9,011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1,865 万元),
净资产 33,653 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能化 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2,642,944 万元,利润总额 13,053 万元,净利润 9,785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77,854 万元,负债总额 141,61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3,30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41,615 万元),净资产 36,238 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能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
2
《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
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
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
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
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金额
远大物产为远大能化向光大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的金额为不超过 5,000 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远大物产为其控股子公司远大能化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的融资需要,支持控股子公司的经
营发展。远大能化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公司作为远大能化的控股
股东,对远大能化的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管理实施有效
控制。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远大能化的少数股东此前因公司为远大能化申请授信担保,已将其持有的少数股
权全部质押给公司提供反担保,故本次未能再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 987,404.37 万元(其中: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727,950 万元、控股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余额
259,454.37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73.99%。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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