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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大控股:召开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2-04-19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45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7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召开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提示性公告,相关情况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2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2 年 4 月 2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2 年 4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2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 过 深 交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2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1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4 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街道扬帆路 515 号远大中心 1904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

司 2022 年 4 月 7 日 披 露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

资产的公告》、《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3、提案2.00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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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应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

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

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2 年 4 月 21 日 9: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街道扬帆路 515 号远大中心 1609 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卫,电话:0518-85153567,传真:0518-85150105。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

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3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6”,投票简称为“远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4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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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远大产业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于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




     注:委托人如无明确投票指示,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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