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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大控股: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3-15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3-008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关注

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太平洋保险)宁波分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
行)宁波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签署保函、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港远大)、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大)、控股子公司远
大石油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油化)、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远大能化)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不超过 3.097 亿元,
具体如下:
    1、公司为远大油化向太平洋保险宁波分公司、浙商银行宁波分行申请授信
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不超过 4,000 万元、1 亿元。
    2、公司为远大能化向汇丰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386
亿元。
    3、公司为香港远大向汇丰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2,310
万元。
    4、公司为宁波远大向太平洋保险宁波分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不超过 800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12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

                                        1
     十三次会议、2022 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10 日、12 月 27 日披露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
     《2022 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单位:亿元

        被担保方           2023 年度已   本次担保前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以前年度担    本次担保后

                           审议担保预    2023 年度已       2023 年度担   2023 年度可     保余额       担保余额

                             计额度      用担保额度          保额度      用担保额度

  远大石油化学有限公司        12.6          3.9               1.4           7.3            0             5.3

  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19           8.74             1.386         8.874           16          26.126

远大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6.85          3.3              0.231         3.319           0            3.531

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70         1.414              0.08         4.206         2.8643        4.3583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远大石油化学有限公司
           远大油化成立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扬帆路
     515 号 12-1、12-2、12-3、12-4、12-5、12-6,法定代表人为蔡华杰。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
     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木材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
     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
     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
     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
     许可审批的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2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
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远大油化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远大物产)持有其 70%股权,蔡华杰持有其 25%股权,孙祥飞持有 5%股权。
    远大油化 2022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42,708 万元,利润总额 291 万元,
净利润 218 万元;2022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16,571 万元,负债总额 11,35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1,353 万元),净资产 5,218 万
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油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远大能化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
111 号西楼 1309 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
营;成品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
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
材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
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
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
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石油制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
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
学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能化注册资本为 1.2 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70%股
权,许朝阳持有其 23%股权,蔡华杰持有其 6.5%股权,朱利芳持有其 0.5%股权。

    远大能化 2021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3,670,955 万元,利润总额 18,195

                                    3
万元,净利润 13,554 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69,967 万元,负债
总额 129,960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8,91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23,798 万
元),净资产 40,007 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能化 2022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
入 3,424,955 万元,利润总额 25,516 万元,净利润 19,145 万元;2022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210,602 万元,负债总额 161,050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61,050 万元),净资产 49,552 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能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远大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远大成立于 2007 年 6 月 25 日,注册地点为 SUITE A 6/F RITZ PLAZA
122 AUSTIN ROAD TSIMSHATSUI KL ,董事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贸易,主营产品
包括塑料、橡胶、能源化工等大宗商品。香港远大注册资本 1100 万美元,远大
物产持有其 100%股权。
    香港远大 2021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330,084 万元,利润总额 3,719 万
元,净利润 3,719 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60,027 万元,负债总额
37,83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513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7,831 万元),净
资产 22,196 万元,无或有事项。香港远大 2022 年 1 至 9 实现销售收入 156,854
万元,利润总额-3,965 万元,净利润-3,965 万元;2022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
额 43,300 万元,负债总额 23,04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251 万元,流动负
债总额 23,047 万元),净资产 20,253 万元;无或有事项。
    香港远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宁波远大成立于 2000 年 3 月 27 日,注册地点为宁波保税区商务大厦 1229
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
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林业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塑
料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宁波远大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
9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其 10%股权。
                                     4
    宁波远大 2021 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 733,070 万元,利润总额 4,102 万
元,净利润 3,069 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50,973 万元,负债总额
29,780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7,946 万元),净资产
21,193 万元,无或有事项。宁波远大 2022 年 1 至 9 月实现销售收入 481,021 万
元,利润总额 1,049 万元,净利润 787 万元;2022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 57,730
万元,负债总额 35,75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5,751
万元),净资产 21,979 万元,无或有事项。
    宁波远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
    2.1 公司为子公司向汇丰银行提供担保期限:就每一保证人而言,本保证书
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自其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
    2.2 公司为子公司向太平洋保险宁波分公司提供担保期限:自保险合同生效
起,至本保函的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被保证人履行合同义务完毕之日起失效,但
无论如何,本保函的有效期最晚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起期后三年。
    2.3 公司为子公司向浙商银行宁波分行提供担保期限: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
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
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
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
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
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
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
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
期之日起三年。

    3、保证范围
    3.1 公司为子公司向汇丰银行提供担保的保证范围:“担保债务”指就每一
保证人而言,(a)客户在债权确定期间开始前或期间内产生并欠付银行的全部金
钱性和非金钱性义务及债务,无论该等债务为客户实际或者或有(以任何身份,
                                      5
无论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士共同)欠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贷款、透支、
贸易、贴现或其他授信、衍生品交易、黄金或其他贵金属租借或其他任何交易、
文件或法律项下的该等义务及债务;(b)至银行收到付款之日该等义务和债务上
(于索赔或判决前和索赔或判决后)产生的利息(包括违约利息);(c)因客户未能
履行该等义务或债务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违约赔偿或其他赔偿,或因终止履行据
以产生该等义务和债务的任何合同或交易而应由客户支付的其他金额;和(d)在
全额补偿的基础上银行执行本保证书产生的支出(包括律师费)。
    3.2 公司为子公司向太平洋保险宁波分公司提供担保的保证范围:保险金和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告费、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
费、拍卖费等)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3.3 公司为子公司向浙商银行宁波分行提供担保的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
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
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金额
    4.1 公司为远大油化向太平洋保险宁波分公司、浙商银行宁波分行申请授信
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不超过 4,000 万元、1 亿元。
    4.2 公司为远大能化向汇丰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1.386
亿元。
    4.3 公司为香港远大向汇丰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2,310
万元。
    4.4 公司为宁波远大向太平洋保险宁波分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不超过 800 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可以
支持其经营业务发展,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获取低成本资金,降低财务费用,
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被担保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能力。公司
作为控股股东,对其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管理实施有效
控制。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控股子公司远大能化、远大油化的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远大能化、远大油化的少
数股权为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6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 1,093,106.10 万元(其
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869,013.00 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
供担保余额 223,993.10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79.44%。
    上述担保数据中,银行授信类担保额度为 934,913.00 万元(截至 2022 年三
季度报告期末,实际使用授信余额 373,434.00 万元),申请期货交割库类担保额
度为 135,000 万元,其他担保 23,193.10 万元。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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