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控股: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3-04-25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关于 2022 年度不分配的原因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39,706,426.91 元。2022 年度,公司累计通过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2,313,600 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30,000,778 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
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2 年度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
金额,2022 年度公司视同现金分红金额合计 30,000,778 元,占归属于母公司净
利润 26.18%。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公司 2022 年度经营等实际
情况拟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