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事宜的意见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二次修订的相关议案,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的有关事宜的审议过 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关关 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非公开发行 股票暨关联交易事宜的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签名: 谢志勇_______________ 郑 辉 _______________ 晏 庆 _______________ 二〇二〇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