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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新发展: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剑南大道和梓州大道路面降噪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代建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暨关联事项的公告2020-09-11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0-76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剑南大道和梓州大道路面降噪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代建业主签订施工合同
                         暨关联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公告提供的预估项目毛利仅依据目前公司掌握的情况对工程

利润的初步预测,不代表对利润实现的保证和承诺。工程施工不确定

因素较多,可能出现以下情况影响利润预估的准确性,请以最终审计

的定期财务报告结果为准。

     1、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项目在中标及签署合同时,尚无设

计成果,业主方仅出具工程投资控制总价,故工程总造价尚无准确数

据,可能存在工程收入偏差变动较大的风险。

     2、工程总承包模式对成本控制能力要求较高,尤其是在项目实

施过程中要通过完整强大的供应链体系形成规模化成本优势,公司目

前尚无法完全准确预测工程全周期成本。

     3、本合同项下的项目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等不

可抗力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

收的风险,进而影响合同最终收益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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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合同签署及关联交易概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中心(https://www.cdggzy.com/index.aspx)于 2020 年 4 月发布了

“剑南大道和梓州大道路面降噪工程设计- 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

告”。2020 年 5 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上述项目进行评

标结果公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

体牵头人,以下简称倍特建安)与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

合体成员,以下简称中铁二院)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成

为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近日,联合体在收到上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后,与发包人成都高

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建设)正式签订了《剑南大道和

梓州大道路面降噪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倍特

建安承担 14,891,391.95 元(暂定)的施工工作。由于发包人高投建设

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的

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事项尚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该事项进行及时披露。并且,本

次关联事项与一般关联交易有重要区别,高投建设仅为本项目的代理

业主,项目实际业主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管委会)。关于本项目的代建业务模式说明详见本公告三、本合同项

下项目属于代建业务模式的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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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包人基本情况(关联方)

    1、发包人名称: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 1008 号

    4、主要办公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 1008 号

    5、法定代表人:任正

    6、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32384847A

    8、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工业地产、科技地产开发

建设和经营、房地产综合开发、园林绿化、工程承包、建设项目管理、

物业管理、工程监理、代办拆迁、投资咨询及管理。(以上经营项目不

含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或许可的合法项目)。

    9、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投建设为高投集团全资子公司。

    10、公司与发包人存在关联关系,高投建设为公司控股股东高投

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11、履约能力:高投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

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12、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主要业务是基础设施建设、

房地产综合开发等。

    13、主要财务数据:


                               3
                                                                      单位:元

     指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622,785,375.01                  3,260,925,140.92

   负债总额                  3,178,004,997.88                  2,888,011,806.05

    净资产                   1,444,780,377.13                   372,913,334.87

                2019 年 1-12 月(经审计)        2018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452,610,806.30                    248,726,610.45

    净利润                    241,364,665.38                     30,801,114.26




    (二)承包人基本情况

    1、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1)法定代表人:祝庆

    (2)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消防设施工

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

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市

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制冷工程及暖通空调设

备、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安装工程、工程勘察设计、园林

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以上经营项目凭资证书经营);销售钢材、建筑材

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非标准设备的制作、加工、销售;广告设

计、制作、代理、发布(不含气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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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住所: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八号

    (5)倍特建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履约能力:倍特建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

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2、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

    (1)法定代表人:张敏

    (2)注册资本:124,613.77 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承接国内外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

计、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和技术管理服务;

投资咨询评估(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节能

评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查、设计评估;施工图审查;城乡规划

服务;测绘服务;工程造价咨询、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污染防治、编

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防洪除涝技术

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信息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

工程、电子电气工程、公共安全防范和技术工程的设计咨询服务,工

程设备、器材、构件、材料的研发、研制(仅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

内经营)与销售;测绘仪器、钻机的修理,质检技术服务,工程检测,

计量鉴定,水工土工化验、测试;铁路旅客运输、铁路货物运输;国

家政策允许的商贸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相关科学研究及

成果转化;期刊出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展开经营活动)。

    (4)住所:成都市通锦路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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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6)履约能力:中铁二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

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本合同项下项目属于代建业务模式的说明

    (一)本项目实际业主为管委会,高投建设为代建业主;高投建

设在本项目完工后,将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相关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并

与项目业主办理移交手续,协助业主方办理资产权属证书,不拥有本

项目的权属。

    (二)在本项目中,高投建设作为代理业主向管委会提供代建服

务并收取代建费用。

    (三)高投建设作为代理业主向施工方等供应商支付的资金来源

于成都高新区财政预算资金。高投建设在履行代理业主职责时,设置

了公益性项目资金专户用于接收、支付财政预算资金,用于区分企业

自有资金;同时,也按国家规定的基建支出预算、基建财务会计制度、

建设资金账户管理制度等进行管理;高投建设在本项目账务处理时,

按照所发生的支出作为代建开发成本核算,收到的财政拨款作为专项

负债,项目完工移交时冲抵代建开发成本和专项负债。

    (四)管委会是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属于政府机构,是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管理机关,公司与作为政府机构的管委会

不构成关联关系。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剑南大道和梓州大道路面降噪工程设计-施工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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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包

       (二)工程地点:高新区南部园区

       (三)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剑南大道(府城大道-锦城大道段,不

含府城大道、锦城大道十字路口范围)沥青路面改造、梓州大道(会

龙大道下穿隧道段,不含会龙大道十字路口范围)沥青路面改造及梓

州大道(会龙大道下穿隧道段)墙面吸声板安装工程。

       (四)合同工期:120 日历天(含设计、施工工期)。

       (五)合同价款:倍特建安承担合同中的施工工作,暂定施工费

为 14,891,391.95 元。

       (六)本工程具体付款进度如下:

       1、预付款:预付款(施工中标价-暂列金额)的 10%,预付款扣

回的起扣点和扣回比例:从第一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一次性扣回。

       2、进度款:按季度支付,经全过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发包人审

批后的次月,发包人支付已完成工程量(已完工程为按季度计算完成

工程量)造价的 65%。

       3、结算款:

       (1)结算价款支付时先扣除已支付的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

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

       (2)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7%,剩余

3%为工程质保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3)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无息退还质保金。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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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公开招标共 4 家公司参与了投标,本项目的工程建设费招标

控制价为 15,691,344.86 元,倍特建安的中标价为 14,891,391.95 元,下

浮率约为 5.00%。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要求,投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条件公允,不存在

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

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项目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承建成都市

高新区的建设施工项目,符合公司争取多承揽优质建筑施工项目的发

展规划。本项目计划于 2020 年 9 月开工,施工工期 120 天。若本项目

能按计划顺利实施并执行完毕,2020 年度预计确认营业收入约 1,270

万元(已扣除暂列金及税金影响)。本项目预估毛利率 5%,系根据公

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做出,若本公告披露后发生了不可预计的前述

特别风险提示中的事项,将影响本次预估的完工时间及估算毛利的准

确性。本项目产生毛利润的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

结果为准。

    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

对发包人形成依赖。

    关联方高投建设按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格支付合同价款,不存

在损害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披露日,除今日公告的关联交易以外,公司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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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投建设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0.86 亿元。

    八、备查文件

    《剑南大道和梓州大道路面降噪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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