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10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
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
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了解和审慎查验,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专
项说明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
我们关注到,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97,965.63万元,占
公司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65.25%。其中,对外实
际担保余额0元;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97,965.63万元。公司2021
年半年度的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
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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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我们建议公司要合理调度资金,采用灵活、多样的财务工
具,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我们建议公司未来继续审
慎对待、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以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黄明、李越冬、辜明安
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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