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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新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12-07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事项)

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融资

效率,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我们提请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表决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

    三、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明、李越冬、辜明安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