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八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董事会提供的《关于收购铜陵保税 20%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 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同意此次会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本次关 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涉及标的已经会计事务所审核鉴 定,定价公允,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八届十一次董事 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 、 、 潘立生 刘放来 汪 莉 王 昶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