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铜陵有色: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30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6号--衍生品投资》的有关要求,作为铜陵有色金属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

2018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

实施决策程序及以前年度实际交易情况等进行了核查,现就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

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期货保值方面:为了确保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在内控

制度中制订并完善了《境外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的管理规定》、《期货交易管理制

度》,制度中对期货财务结算、保证金管理、实物交割货款的回收及管理和实物

异地库存的管理等方面工作均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利用衍生金融工具通过套期保

值锁定固有利润,规避和减少由于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生产经营风险。公司采取

的风险控制措施有:1、严格控制衍生金融交易的规模,套期保值量控制在年度

自产铜精矿对应的产品数量的一定比例。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禁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

行套期保值。2、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已明确了套期保值业务的职责分工与审批

流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

风险控制,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等多种措施控制风险。

能够有效控制操作风险。3、公司已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

系统,能够满足期货业务操作需要。根据上述情况,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套

期保值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套期

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人员具有多年操作经

验,对市场及业务较为熟悉,能够有效控制操作风险。

    外汇交易方面:1、为锁定公司收入与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保

持稳健经营,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该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
相关,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公司已建

立了《公司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

资金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风险可控。该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潘立生            刘放来             汪莉                  王昶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