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董事会关于分拆子公司上市董事会决议日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20-06-29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分拆子公司上市董事会决议日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
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
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
幅超 20%的,上市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有色”、“本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召开九届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分拆子公司上市事项。本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 2020 年 5 月 28 日至 2020 年 6 月
24 日,涨跌幅计算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日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0 年 5 月 27 日),
该区间段内铜陵有色股票(000630.SZ)、深证成指(399001.SZ)、中证有色金属
指数(930708.CS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收盘价(元/股) 深证指数 中证有色金属指数
日期
(000630.SZ) (399001.SZ) (930708.CSI)
2020 年 5 月 27 日 1.86 10,682.70 1,035.08
2020 年 6 月 24 日 1.91 11,813.53 1,109.60
期间涨跌幅 2.69% 10.59% 7.20%
期间涨跌幅(剔除大盘) -7.90 个百分点
期间涨跌幅(剔除行业) -4.51 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注: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以董事会决议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
如上表所示,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
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铜陵
有色股票在可能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无异常波
动情况。
特此说明。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