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独立董事关于九届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21-08-03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九届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拟提交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财务公司增资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有关材料发送了全体独立董事,并
就有关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提交审议的《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财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
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关联交易事项提
交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财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的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同意本次
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同意此次会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本
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可以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更
好的资金支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
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姚禄仕、刘放来、汪莉、王昶
2021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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