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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铜陵有色: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2022-01-22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22-009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2年1月10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

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毅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康科技)、铜陵市综合交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交投)合作实施铜陵市冬瓜山铜矿尾矿资

源化项目。合作方式为三方共同出资在安徽省铜陵市设立铜陵康路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以相关主管部门核定为准)。合资公司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14,615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92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2)。

    二、进展情况

    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毅康科技、铜陵交投三方正式签署《合作协

议》。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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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丙方:铜陵市综合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一)投资金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以现金对合资公司认缴投资人民币 9500 万元,于合资公司成立时持有合

资公司 65%的股权。乙方以现金对合资公司认缴投资人民币 2923 万元,于合资公

司成立时持有合资公司 20%的股权。丙方以现金对合资公司认缴投资人民币 2192

万元,于合资公司成立时持有合资公司 15%的股权。

    甲乙丙三方于公司成立后根据项目投资需求,经三方协商,分批次实缴所有

资本金。

    (二)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合资公司股东会由甲乙丙三方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根据《公

司法》及《合资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五人,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其中

甲方提名三人,乙方提名一人,丙方提名一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

事长一人,由甲方提名的董事担任,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根据《公司法》

及《合资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合资公司设监事会,设监事四名,由甲方提名一人,乙方和丙方共同提名一

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另二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监事会

主席一人,由乙方和丙方共同提名,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根据《公

司法》及《合资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甲乙丙三方提名人员担任合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甲方提名合资公司总经理,

乙方、丙方各提名一名副总经理;甲方提名财务总监。根据工作需要,乙方、丙

方可各委派财务人员一名。

    (三)违约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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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一方损害对方声誉、商誉、利益的,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

为对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下列情况下,守约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违约方应

承担违约责任:

    (1)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合格地履行自身职责,在接到对方书面

通知后 15 日内仍不能纠正或完成约定事项的。

    (2)一方在工作中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导致无法继续合作的。

    (四)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五)其他重要条款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为铜陵市冬瓜山铜矿尾矿资源化项目。主要利用冬瓜山

铜矿选矿过程中产生的尾矿制备混凝土路面砖、混凝土路沿石、PC 仿石砖等新型

建材或道路垫层。

    2、责任约定

    (1)甲方负责发起成立合资公司,完成合资公司的注册。

    (2)甲方负责向合资公司提供合资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技术,不另行收取费用。

    (3)甲方负责合资公司整体销售体系的搭建,保障合资公司的良好运营。

    (4)乙方负责协助合资公司办理合资公司所需土地的购买事宜。

    (5)乙方负责向合资公司提供含水率12%左右的冬瓜山铜矿的尾矿,尾矿供

应量须满足项目生产所需。前五年,尾矿销售价格按1元/吨(送货到厂价);五

年后,尾矿销售价格按1元/吨,运输费用由合资公司和乙方另行商议。在合作期

内,乙方委托合资公司进行尾矿卸货,按照1元/吨向合资公司支付卸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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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丙方协助合资公司在合资公司成立及运营期间各种政府行政手续的审批

及办理。

   (7)甲乙丙三方应共同努力保障项目产品在各自领域的使用。

   (8)甲乙丙三方积极配合合资公司申请国家针对该项目的专项资金及政府补

贴资金,所申请资金由合资公司留存使用。

    四、备查文件

    《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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