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关于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的说明2023-02-23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的说明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向铜陵有色金
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
的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 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现就公司在本次重组
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说明如下:
1、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
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2、公司聘请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
3、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重组的审计机构;
4、公司聘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浙江之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
本次重组的评估机构;
5、公司聘请加拿大 Bennett Jones LLP 律师事务所、厄瓜多尔 Perez,
Bustamante & Ponce Abogados Cia. Ltda.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重组的境外法律顾
问;
6、公司聘请北京斐石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重组的反垄断法律顾问。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重组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
规。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本次重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
行为。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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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不存在有偿聘请
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的说明》之签章页)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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