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15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47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
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铜陵有色金
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
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
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
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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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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