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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方发展: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30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
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资产交易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
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及内控制度建设,
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现将具体工作汇报
如下:
    一、2018 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18 年监事会共组织召开四次会议,审议议案 12 项,具体情况如下:
    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第八届监事会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8 年 4 月 26 日
 第八次会议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金转增股本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认 2018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及确认 2018 年度内控审计费的议案
                                     预计 2018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7 日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第九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
               2018 年 8 月 28 日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十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三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8 年 10 月 29 日
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对公司各方面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
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运作,在
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方面,没有出现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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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
财务运作规范,财务部门所编制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公司对外投资及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及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内
幕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造成公
司资产流失的现象。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行为遵照市
场化原则,也履行了相关的审议和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七)对 2018 年定期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分别对 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了监事会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
和审议的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公司监事会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人员无变动情况。
    (九)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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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情况进行了充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现
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能满足风险有效控制的要
求。因此我们认为《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运行和检查监督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重点工作
    1、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
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
项议题的审议工作;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种专项审核、
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2、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加强调研和培训,推进自身建设,开展调查研究;
跟踪监管部门的新要求,加强学习和培训,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
    3、加强学习监管政策,适应上市公司的监管需要。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公司规范
治理的长效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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