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3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秉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剑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赵春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收入(元) 1,175,251,311.18 1,237,087,340.47 -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99,824.97 1,312,338.67 14.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711,609.84 -570,590.93 -24.71%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613,960,847.15 387,238,100.66 -516.7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1 0.0009 11.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1 0.0009 11.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7% 0.07% 0%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20,888,156,207.77 19,807,704,254.98 5.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123,289,451.31 2,117,362,344.80 0.2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3,912.6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674,890.82 报告期确认的增值税返还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9,716.40 减:所得税影响额 350,678.0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0,851.13 合计 2,211,434.8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23,788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天津泰达集团有限 国有法人 33.78% 498,458,790 4,279,180 公司 周军 境内自然人 1.08% 15,952,078 辽宁粮油进出口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1% 12,000,000 质押 6,000,000 份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 国有法人 0.52% 7,709,509 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约定购回 其他 0.47% 6,950,000 专用账户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 国有法人 0.38% 5,566,263 责任公司 重庆中行国际信托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8% 4,131,751 4,131,751 北京乐文科技发展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6% 3,835,848 有限公司 中国化纤总公司 国有法人 0.21% 3,083,798 中国农业银行-中 证 500 交易型开放 其他 0.19% 2,774,550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 494,179,610 人民币普通股 494,179,610 周军 15,952,078 人民币普通股 15,952,078 辽宁粮油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7,709,509 人民币普通股 7,709,50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 6,9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950,000 回专用账户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566,263 人民币普通股 5,566,263 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北京乐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835,848 人民币普通股 3,835,848 中国化纤总公司 3,083,798 人民币普通股 3,083,798 中国农业银行-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 2,774,550 人民币普通股 2,774,550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杨立人 2,551,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51,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未知上述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 明 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股东周军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3,552,078 股。 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股东中,股东周军在报告期内进行了约定购回交易。其约定购回初始交易所涉股份数量为18,250,000股,比 例为1.24%;报告期内购回交易所涉股份数量为11,300,000股,比例为0.77%;截止报告期末约定购回的股份数量为6,950,000 股,比例为0.47%。 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项目 期末数或本期发生数 期初数或上年同期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应收票据 2,356,990.55 9,391,214.00 -74.90 报告期收回到期票据所致。 报告期三级子公司江苏西津湾 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应 应收利息 4,513,888.89 1,802,847.22 150.38 收少数股东镇江市城市建设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利息增加所致。 报告三级子公司扬州泰达发展 长期应收款 1,048,756,814.77 1,533,827,412.16 -31.62 建设有限公司收回代建款所致。 应交税费 8,055,215.69 102,913,907.63 -92.17 报告期交纳企业所得税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 报告期偿还长期借款和信托融 471,033,141.07 1,073,297,521.43 -56.11 流动负债 资所致。 报告期房地产业务营业税增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 9,982,730.44 6,465,844.49 54.39 所致。 营业外支出 344,741.43 205,385.70 67.85 报告期对外捐赠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4年2月28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 公司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泰达”)向扬州市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江公司”),转 让其持有的扬州广硕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广硕”)100%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以江苏银信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拟转让扬州广硕 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苏银信评报字【2013】第204号)评估结论为依据。 根据评 估结论,扬州广硕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33,647.72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款为33,647.72万元。同时约定扬州广 硕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四个月内向扬州泰达支付应付账款17,570.54万元。 报告期内,扬州泰达与广江公司、扬州市广陵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陵投资”)三方共同签订《债务转让 及债务抵销协议》和《债权转让及债务抵销协议》,将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其中2亿元股权转让款与广陵投资预 收款2亿元进行抵销,并办理了扬州广硕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扬州广硕股权已变更至广江公司名下。剩余的 13,647.72万元股权转让款于2014年3月20日与扬州泰达应付广陵投资的13,647.72万元进行抵销。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中扬州广硕应向扬州泰达支付的应付账款17,570.54万元,尚处在约定期限内,双方尚未结算完毕。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天津泰达集 泰达集团承诺,在其违反最低减持 2005 年 11 月 28 日 长期 该项承诺正在履行过程 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团有限公司 价格而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条 中,截止目前,最低减持 件下,将卖出公司股份所得款项划 价格因历年分红送股已 入公司账户并归全体股东所有。 调整至 1.837 元。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作承诺 公司在编制 2013 年度报告临近尾声 时,内审发现,公司的四级公司扬 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体系内有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 天津泰达股 七笔对外担保没有及时履行审议决 承诺期限尚未到期,相关 2014 年 04 月 16 日 一个月 东所作承诺 份有限公司 策程序,鉴于其中三笔担保已解除, 问题正在解决中。 我公司承诺将在 2013 年度年报披露 日后一个月内解除其余四笔担保, 并及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4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公司无法预测 2014 年 1-6 月经营业绩。 五、证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董事长:张秉军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4 月 30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