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关于签署《北辰厂区国有土地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的公告2019-01-29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1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北辰厂区国有土地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签署协议概况
因天津市外环线东北部调线工程建设需要,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以下简称“北辰住建委”)拟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位于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北辰厂区整体拆迁。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经审议,
同意北辰住建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征收公司北辰厂区。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与其签署了《北辰厂区国有土地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启动及交接框架协议》,并
依据协议于当日向北辰住建委交付相关资产。
公司拟与北辰住建委和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就征收补偿事宜另行签署
《北辰厂区国有土地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各方经平等协商约定,以北辰住
建委委托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由
北辰区住建委对公司的实物资产补偿 28,418.09 万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同意该事项,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
关事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须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协议当事人
(一)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1. 住所地: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 350 号
2. 法定代表人:王振卫,主任
3.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与其未发生类似交易事项。
(二)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1. 住所地: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 5 号
2. 法定代表人:陈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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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与其未发生类似交易事项。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本次征收范围位于天津市北辰区津榆公路北、永定新河堤南 109,986.67
平方米国有土地(土地证号:北辰国用(96 更 2)字第 0219)及该地块上 37,932.85
平方米房屋(房产证号:130108210)。
(二)北辰住建委以货币补偿的方式对公司进行经济补偿,公司同意北辰住
建委在相关政府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对北辰厂区实施拆迁,公司按北辰住建委要求
期限将厂区的房产土地等权属证明交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三)协议各方约定以北辰住建委委托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北辰住建委对公司实物资产补偿 28,418.09 万元。
就补偿款的支付等具体事宜和其他未尽事项,尽快签署相关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具体协议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相关资产已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完成交接手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
关规定,经初步测算,该交易于 2018 年度确认资产处置收入 28,418.09 万元,产
生净利润约 18,500 万元(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二)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亦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协
议对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北辰厂区国有土地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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