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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达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01-29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1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
议通知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董事长胡军先生主
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签署《北辰厂区国有土地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经审议,
同意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北辰住建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征收公司北辰厂区。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与其签署了《北辰厂区国有土地与
房屋征收与补偿启动及交接框架协议》,并依据协议于当日向北辰住建委交付相关资
产。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北辰住建委和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就征收补偿事宜另行
签署《北辰厂区国有土地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
事宜。
    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相关资产已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完成交接手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经初步测算,该交易于 2018 年度
确认资产处置收入 28,418.09 万元,产生净利润约 18,500 万元(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
为准)。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北辰厂区国有土地与房屋征
收与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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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绿色企业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为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生态环保产业对中长期资金的需求,
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绿色企业债券。本次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债券期
限为 7 年,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
权,为固定利率债券,单利按年计息,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
发行系统,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票面年利率。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且不收取担保费。
    董事会认为本次企业债券若能够成功发行,将进一步促进公司生态环保产业发
展,同意该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非公开发行绿色企业债券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15)。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仍需经有关权力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且最终以有关权力部门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关于提议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16)。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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