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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达股份: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2019-01-29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汇编




      二零一九年二月天津
                                                     目      录

关于签署《北辰厂区国有土地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的议案 ........................................... 1

关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绿色企业债券的议案 .............................................................................. 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


关于签署《北辰厂区国有土地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天津市外环线东北部调线是本市路政重点建设项目,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北辰厂区位于本次道路建设征收范围内。为保障建设工程的
按期开工,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 590 号)等法律
法规和政策规定,公司拟就征收补偿事宜与相关方签署协议。具体如下:
    一、签署协议概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经审议,
同意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北辰住建委”)依照法律法规征
收公司北辰厂区。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与其签署了《北辰厂区国有土地与房
屋征收与补偿启动及交接框架协议》,并依据协议于当日交付相关资产。公司拟与
北辰住建委和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就征收补偿事宜另行签署《天津泰达股份
有限公司北辰厂区国有土地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
    二、协议当事人
    (一)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1. 住所地: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 350 号
    2. 法定代表人:王振卫,主任
    3.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与其未发生类似交易事项。
    (二)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1. 住所地: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 5 号
    2. 法定代表人:陈红梅
    3.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与其未发生类似交易事项。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本次征收范围位于天津市北辰区津榆公路北、永定新河堤南 109,986.67
平方米国有土地(土地证号:北辰国用(96 更 2)字第 0219)及该地块上 37,932.85
平方米房屋(房产证号:130108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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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北辰住建委以货币补偿的方式对公司进行经济补偿,公司同意北辰住建
委在相关政府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对北辰厂区实施拆迁,公司按北辰住建委要求期限
将厂区的房产土地等权属证明交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三)协议各方约定以北辰住建委委托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北辰住建委对公司实物资产补偿 28,418.09 万元。就
补偿款的支付等具体事宜和其他未尽事项,尽快签署相关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
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具体协议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相关资产已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完成交接手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
关规定,经初步测算,该交易于 2018 年度确认资产处置收入 28,418.09 万元,产生
净利润约 18,500 万元(最终数值以审计结果为准)。
    (二)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亦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协议
对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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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二


               关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绿色企业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同时聚力发展生态环保
产业的战略发展方向,满足公司生态环保产业对中长期资金的需求,公司拟申请非
公开发行绿色企业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一、企业债券发行基本方案
       (一)发行人: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9 年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简称“19 泰达绿
色债”)。
       (三)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 7 年,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附发行人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五)债券利率: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单利按年计息。本次债券通过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票面年利
率。
       (六)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在中央国债登
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登记托管,存续期内不得转托管。
       (七)发行方式:本次债券通过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时认购的机构投资者不超过
二百人,单笔认购不少于 5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债券不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
公开方式。
       (八)发行范围及对象: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九)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5 个计息年度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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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有权选择上调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或者下调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
以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中约定的调整幅度为准。
    (十一)债券担保: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
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且不收取担保费。
       二、发行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企业债券若能够成功发行,将进一步促进公司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募集的
资金将用于生态环保产业项目建设。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该事项经股东大会
通过后仍需经有关权力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有关权力部门核准的方案为
准。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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