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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达股份:2018年度股东大会材料汇编2019-03-2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材料汇编




    二零一九年四月天津
                                                             目        录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5

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8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8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0

2018 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 21

关于 2019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2

关于审批 2019 年度融资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 23

关于审批 2019 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 24

关于审批 2019 年度生态环保产业项目投标额度的议案 ....................................... 50

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 51

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7

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5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 6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一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8年,是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公司发展历
史上有着特殊意义的一年。“二次创业”业已成为响彻泰达股份的主旋律。公司继续保
持了持续增长的势头,营业收入达192.32亿元,同比增长1.1%,净利润达3.09亿元,同
比增长3%。2018年业绩也为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8年,董事会根据“一四二九”的公司战略,结合市场环境与自身能力,将公司
业务发展的战略核心内容确定为:聚焦发展生态环保和区域开发两大主业,辅之以能源
贸易和金融投资各专营领域的产业布局。公司管理层根据董事会的部署,科学安排各项
经营工作,圆满完成董事会制定的发展目标。
    一、聚焦主业战略初显成效,产业进一步向纵深拓展
    2018年业绩的稳步增长,是公司坚持改革创新、精心策划运作的结果,也是市场对
公司坚持贯彻聚焦主业战略的回报。在聚焦主业战略的指导下,公司2018年围绕“生态
环保+区域开发”两大主业框架,加大生态环保第一大产业投资,优化区域开发产业投
资效率,各产业进一步向纵深拓展。扬州垃圾焚烧发电三期、高邮污泥处理等项目顺利
推进,决定在遵义开拓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将生态环保产业链条延伸,为公司在西南区
域的扩张找到了支点;环保公司参与黄山循环产业园项目的投标,跨出了拓展循环产业
园项目的第一步。
    二、产业调整有序进行,公司继续朝优化高效方向迈进
    2018年,公司按照既定战略稳步有序进行产业调整,不断优化资产结构,调节内部
资源配置,将公司资源逐步集中于公司长期看好或具有比较优势的市场领域。
    公司于年底完成了上海房产的处置,从长期来看,盘活了公司的存量资产,有利于
集中资源加大力度投入前景看好的主业,有利于公司更紧密地融入市场,按照市场的规
则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通过自身能力的不断提高获取合理的收益,为业绩的持续稳健增
长打开了向上的空间。
    公司注销了河北东都和江苏西津湾等子公司,通过处置低效资产,公司提前兑现投
                                     1
资收益,增强资产的流动性,有利于快速集中公司资源,为公司后续的战略展开争取时
间和空间。
    三、项目规范异地复制,公司经营迈向品牌化
    市场竞争已经进入品牌经营时代,公司一直将品牌经营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生态环
保产业作为公司第一大主业,在2018年积极开拓市场。统一的项目外观设计、规范的管
理,将公司品牌化经营策略和成熟的经营管理经验进行异地复制。
    公司于2015年至2018年四次入选“《财富》中国500强企业”排行榜,在2018年位
列第385名,在入选的天津上市公司中名列前茅。
    四、稳健推进资本运作,拓展创新融资渠道
    对于现代企业来说,适当的资本运作能够引进股东资源,扩充公司股本,增强自身
实力,推动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2018 年,董事会稳健推进公司资本运作事宜,力争成
为公司又一次大发展的契机和触发点。
    为增强生态环保产业的资本实力以提升其市场竞争力,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垃圾
焚烧发电项目为募投项目,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95 亿股股票。公司将根据外部政策环境
和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选择适宜时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公司决定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5 亿元公司债,目前已上报证监会。
    五、完成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公司治理更加规范化
    规范化运作是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公司一直将构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运作作为经营管理的基石。2018 年,公司对《公司章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办法》等相关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同
时,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天津证监局的部署,在规定时间内,认真系统地进行了公司
治理的自查和整改。通过以上措施,董事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回顾和总结2018年,公司呈现出来的资源配置高效化、经营品牌化、融资创新化、
治理规范化的发展态势,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比公司业绩的增长更让人兴奋。这种发展
态势是历史的积累,更是未来发展的保障,将构筑起连接公司过去和未来的桥梁。
    总体来说,2018 年公司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产业能力进一步提升,各产业盈利能
力逐步释放,为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夯实了基础。公司营业收入连续三年迭创新高,2018
年达到 192.32 亿元,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 8.8 亿元,年平均净利润 2.93 亿元,以上数字

                                        2
表明:在近年坚持实施聚焦主业公司战略并对内外部资源进行持续整合之后,公司经营
发展终于迈上了更高的平台。公司经营这一进步,与各位股东、经营管理团队和全体员
工的支持和付出密不可分,在此我代表董事会的全体成员,向各位股东、经营管理团队
和全体员工表示诚挚谢意!
    基于 2018 年的工作成绩,筹划 2019 年及以后年度的工作,董事会将继续围绕“一
四二九”战略,即以泰达股份“在新时代二次创业”为核心任务,坚持四个转变(发展
方向由多元化向专业化转变、发展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增长转变、管理方式由分散向
集中转变、工作作风向求是实干转变),继续聚焦生态环保和区域开发两大主业,切实
推行九项管理措施,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强调市场发现能力,保持企业动态优势
    “资源经营”战略的贯彻实施主要在于三点:眼光领先一刻,率先察觉资源的价值
所在和价值实现方式;行动快人一步,通过创新思维在资源获取上抢得先机;抗风险强
人一筹,具备等待资源价值实现过程中的抗风险能力。2019 年董事会将根据国家政策和
市场环境,继续对现有产业进行适当调整,依靠资源发现能力,创新资源引进方式,引
进有发展潜力、但当前价值未被市场认知的优质资源,置换出不适应上市公司未来发展
需要的资源,通过不断优化资源配置,保持企业动态优势,增强自身发展活力。
    二、强调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当期利润回报
    经过近年贯彻实施聚焦主业公司战略,公司主要产业不仅在各自市场领域拥有独有
的竞争优势,还因各自的核心竞争能力形成相应的市场优势。2019 年董事会将努力匹配
好长期价值与短期利润二者的关系,在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提升企业内涵价值的基
础上,以思维创新挖掘资源的内涵价值,以方法创新丰富资源的价值实现方式,以制度
创新激发员工创造潜力,不断提高现有资源的利用效率,逐步释放各产业的盈利能力,
提高公司当期利润回报,给投资者更好的回报。
    三、强调资源整合能力,实现企业高效运营
    目前公司已形成“2+2”的产业格局且各产业发展势头良好。2019 年董事会将围绕
加强不同产业间资源横向整合,努力推动各产业相互借势、共谋发展,通过集合不同产
业的优势能力,使公司以产业集群的形态参与市场竞争,对外提升市场拓展能力,对内
节省企业营运成本,从而提升公司整体能力,推动企业向集约化高效运营的方向迈进。
    泰达股份一路走来,道路越走越宽,速度越走越快,层次越走越高,向社会贡献了

                                      3
一家创造财富的企业。公司将在经营发展的历史经验上进一步加以充实和完善,研究发
展新路,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水平,
把公司推向新的历史高峰。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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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二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独立高效地行使公司股
东大会赋予的职权。
    监事会全体成员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监督和检查职责,对公司财务、业务经营以及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重点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
    一、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依法合规,监事会全体成
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积极行使表决权利,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和冲回已计提未发放激励基金的议案》《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17 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审批 2018 年度融资额度并授权董事
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和《关于审批 2018 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
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二)2018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四)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2018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5
    (六)2018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天津泰
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和《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说明的议案》。
    (七)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关于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
值计量模式的议案》。
    (八)2018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出具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依法合规,股东大会决议得
到有效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行为,公司
已建立起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仔细检查并审阅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2018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三)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情况

                                       6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签署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定期报
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认为:公司报告期内所有对外担
保行为均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均出自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意见
    公司已经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
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
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8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谨慎行使职权,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紧密结合公司经
营实际,完善监督职能,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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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三


                          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8 年,是“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公司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
一年。2018 年,公司完成大股东转换,从此我们作为泰达控股旗下最重要的二级企业进
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机遇期。公司以“创新协同”发展思路为指导,坚持“一四二九”具体
战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实党建、聚焦主业、加快改革、夯实管理,
成功应对了前所未有的新困难和新挑战,实现了新时代二次创业的良好开局!

                           第一部分   2018 年工作回顾

    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走向深入,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公司党委全面落实新时代党建总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持续围绕“坚
持以党建工作引领公司改革发展”核心要求,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
度化,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
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发挥党建工作优势,将党建工作与企业经营管理
双结合,确保了公司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公司各党(总)支部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学习活动,持续推进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下基层、进班组,公司上下将学习贯
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实经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新任务新目标,思考新思路,
谋划新举措,切实把泰达股份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行动高度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
核心的党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公司“一四二九”战略决策实施上来。
    (二)加强领导,坚持主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公司党委切实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顺利完成党委换届,
产生了新一届领导班子,对重大问题和决策部署严格把关。成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层层签订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8
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项述职,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情况汇报点评会,加强过程督导检查。
    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廉洁警示教育,组织参观“利剑高悬,警钟长鸣”警
示教育主题展,观看《巡视利剑》等电视纪录片。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风清气
正的干事创业氛围进一步巩固。
    (三)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抓实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根据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年内开展了三轮
巡察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就个别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不担当
不作为问题进行了严肃问责。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等
9 项制度,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落实。
    (四)规范选人用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
    坚持党管干部不动摇,对公司中层干部进行了身份排查,重新对中层干部身份进行
认定。修订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干部选任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年充实
调整干部 9 人,一批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
    (五)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扎实推进群团工作
    认真做到党建“四个同步”,提升“两个覆盖”质量,及时在新设项目中建立党支
部。深入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基层组织战斗力不断提升。成立公司共青团委员
会筹备组。召开十届十次职工代表大会,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举办“七五”普法知
识竞赛等职工活动。开展送温暖活动,关怀慰问困难职工。保持了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
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二、坚持战略导向,新时代二次创业实现高起步,经营效益稳步提升
    (一)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向好
    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92.32 亿,净利润 3.09 亿元,较 2017 年同期
增长 3%。提质增效明显,实现同比增长。2018 年,泰达股份荣膺《财富》中国企业 500
强榜单第 385 位,在入选的天津上市公司中名列前茅。
    2018 年,公司在极为不利的宏观环境下,逆势上扬,业绩不断提升,经营状况呈现
出了良好增长态势。
    (二)主业加速发展,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

                                       9
    生态环保产业继续强势增长,主业地位开始凸显。泰达环保切实做优做强,实现收
入 5.38 亿元,净利润 1.28 亿元。全年完成生活垃圾和秸秆处理总量 219.70 万吨,完成
秸秆处理总量 27.61 万吨,上网电量 7.60 亿度。尤其是新增垃圾处理规模 4500 吨/日,
增长 39.8%,创历史新高。
    2018 年是生态环保产业的发力之年,按照“大而强”的战略目标,全力推动布局,
超额完成“十五五”发展计划,力争新增 10 个项目、 个项目投入运营、 个项目开工。
创新布局方式,开创了泰达环保发展的新局面。
    产品持续创新,以国内唯一修建在国家森林公园里的黄山项目为标志,具有泰达特
色的新型产品不断涌现,为传播泰达美誉添砖加瓦,示范效应明显。
    泰达洁净积极应对不利外部环境,埋头苦干,完成预算目标。
    区域开发产业狠抓管理,确保风险可控。区域开发作为泰达股份第二主业,努力做
到“小而美”,主动适应宏观形势变化,全力以赴,坚决打赢生存之战。过去一年,一方
面加强项目销售和资金回流,着力提升项目收益;另一方面,积极应对挑战,加大融资
力度,确保公司财务风险总体可控,为未来发展奠定基础。2018 年区域开发板块实现收
入 18.54 亿元,利润总额 3 亿元。
    扬州 Y-MSD 项目一期正式竣工,累计实现政府回购款 7.75 亿元,公寓签约额 2.6
亿元,回款额为 2.5 亿元。商场实现整租,酒店完成签约。
    扬州泰达积极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现利润 2.81 亿元。
    南京新城狠抓基础,应对挑战。同时加快资产清退工作,河北东都等僵尸企业实现
退出。
    能源贸易产业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及时调整策略,改变收入结构,全年营业收入
167.41 亿元,完成指标任务。
    全年收取分红款 2.36 亿元,分别是泰达环保 1 亿元,泰达洁净 500 万元,上海泰达
投资 511 万元、和谐成长基金 3,384 万元、北方信托 1,354 万元、渤海证券 7,842 万元,
为公司提质增效做出了贡献。
    三、夯实管理基础,提升管理水平,推动效能不断提升
    (一)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确保管理规范
    以党建工作写入章程为契机,优化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进一步严格落实公
司党委和“三会一层”职责。配合股权划转,完成控股股东变更。公司重修经营管理制

                                       10
度 20 项,新增 4 项,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完成了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
届。对所属子公司开展一对一监管规范业务培训,实现规范管理常态化,逐步构建系统
性上市公司治理体系。
    (二)严控对外投资,加快主业发展
    严控对外投资,坚决将投资集中于生态环保等主业。规范投资程序,对投资管理制度
等进行了合规修调。公司上下联动,着力推动遵义、黄山等重点项目落地成功。
    (三)加强资金统筹,创新融资工作
    资金池建立工作基本完成。紧紧依托大股东支持,积极应对前所未有的融资困难,
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调整融资结构,启动了定向增发、资产证券化和发行公
募债等工作。
    (四)资产整合成效明显,资产管理不断深化
    资产管理力度不断加大,扬州泰达历经艰难将运河会议中心、皇冠假日酒店产权收
回,并将产权证办理完毕后用以融资,成效显著。
    着力进行资产整合,压缩层级工作效果明显,完成清理 6 级企业的任务,江苏西津
湾等 6 家企业顺利整合。上海房产处置完成,北辰厂区签订拆迁协议,利润贡献突出,
充分证明了退出也能产生收益。同时,加快其他低效资产处置的前期工作,资产整合力
度前所未有。
    顺利启动公司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家底,为下一步改革和发展做好准备。
    (五)考核管理常抓不懈,以管进度和管业绩为中心,进一步完善考核体制
    继续推动“项目考核管建设进度、绩效考核管业绩收益”的考核体制。按照“一竿
子插到底”的原则,考核范围扩大覆盖到泰达环保等重点企业的三级子公司。在股权关
系不变的前提下,对扬州泰达按照二级公司进行直接管理,实现了重大项目泰达股份直
管的创新模式。
    定期对所属企业进行进度和绩效约谈,结合巡察,进行非定期业务约谈。确保各级
企业进度可控、绩效可测。
    首次对公司本部员工同步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实现了绩效考核全员覆盖,并将考核
结果与绩效薪酬进行挂钩,确保奖勤罚懒。
    加强所属企业薪酬激励和绩效挂钩,班子成员全部纳入绩效与薪酬挂钩,严格按照
考核结果发放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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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风险内控扎实有效
       不断加强担保管理,有效控制担保规模,担保余额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对所有的
新设合资企业,设定公司治理红线,切实提升了管控水平。进一步加强法务管理,规范
性法务体系已初步建成,2018 年全系统未发生重大法律风险。对诉讼案件建立了长效跟
踪机制, 2018 年重点督办诉讼案件全部取得胜诉判决,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
支持和保障。
       (七)优化人才结构,加快人才培养
       公司积极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干部双向交流体系初见成效,一批基层员工选拔进
入本部,同时本部员工也能够交流到基层。所属泰达环保等企业大力招聘专业人员,提
拔选用专业干部,一批政治可靠、学历高、能力强的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确保了事
业发展后继有人。
       (八)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2018 年公司修订了 13 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完善了安全体系内业资料。
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预案演习,有效地预防和
遏制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继续保持了公司系统无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稳定的良好局
面。
       回顾 2018 年,这是前所未有、最为困难的一年,一年来我们克服了极大的困难,
在一次次地挑战中越挫越勇、凤凰涅槃。面对重重困难,公司以“创新协同”发展思路
为指导,坚决落实“一四二九”具体战略,团结一心,攻坚克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优
异业绩。
       一年来的工作深刻启示我们:必须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为公司经营提供坚强保障。
必须坚持“创新协同”思路和“一四二九”战略,为公司发展提供正确方向。必须坚持
做优做强公司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必须坚持全力推动资产整合,实现轻装上阵。必
须加强人财物集中管控,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必须坚持加快干部队伍建设,为公司发展
提供源头动力。
       经验弥足珍贵,成绩来之不易。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指引的结果,是泰达控股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公司全体干部职工齐心协
力、不懈奋斗的结果,是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鼎力支持的结果,是每一个家人在身后默
默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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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公司还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
    一是党建工作亟需加强。基层党建能力不平衡,党务干部不齐备,党建工作水平还
不能满足泰达股份新时期二次创业的要求,要求我们必须加大力气推动党建工作上水平。
    二是公司集中管控体系有待完善。所属企业多种股权形态并存、多种管理模式并行,
管控力度有轻有重,管理方式有疏有近,必须进一步完善人财物集中管控体系。
    三是主业核心作用有待突出。两大主业,尤其是生态环保业发展速度不够迅猛,优
质项目不够集中,距离发挥主业的核心作用还有距离。主业尤其是地产业盈利能力有待
提高。
    四是资产负债有待降低。公司在高负债率,高融资率,高担保率的“三高”状态下
保持高速增长存在一定的风险,急需通过多种方式降低。
    五是资产整合有待加快。僵尸资产、空壳资产仍然大量存在,资产整合距离轻装上
阵、二次创业的要求还有距离。
    面对上述问题,我们必须坚持“创新协同”的发展思路和“一四二九”发展战略,
心无旁骛、自我加压、敢于担当,在泰达控股党委、公司党委和董事会的领导下,按照
泰达控股 2019 年度工作会议的精神部署,切实谋划、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聚焦主
业、着力深化改革、努力实现泰达股份的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   2019 年工作安排

    2019 年是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和建设一流上市公司
的重要机遇期。是泰达股份新时代二次创业的承上启下的重要之年。泰达股份要在新的
历史条件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
以“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坚持创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按照泰达控股“创新协同”发展思路,全
力推动泰达股份“一四二九”具体战略,把泰达股份建设成为天津国有上市公司排头兵
和泰达控股主力军,谱写出泰达股份二次创业的新篇章。
    一、坚持一个主要任务:即实现新时代泰达股份的二次创业
    2018 年,泰达股份完成公司股权划转,我们的控股股东变为泰达控股,产权结构进
一步明晰,依托于控股股东强大资源,泰达股份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
    当前泰达股份总资产位居泰达控股二级企业前列,是实业类企业的排头兵,收入约
占泰达控股总收入的三分之一,净利润也是位居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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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谱写泰达股份新时代二次创业的新篇章,就是要坚持从严治党,按照高质
量发展要求,深化改革,加速发展,坚持主业,围绕如何成为专业化、市场化、优质化
企业做文章。
    二、实现四个转变,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2019 年,公司要在管理思路上继续坚持四个转变:一是坚持以专业化为公司产业布
局的根本标准,加快发展方向从多元化向专业化的转变。二是坚持以追求效益核心目标,
加快发展方式从外延扩张型向内涵增长型的转变。三是坚持以公司管控为发展基石,加
快管理方式从分散向集中的转变。四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加快作风转变,倡导
实干兴业。
    各公司要紧密围绕“四个转变”,积极推进工作:一是要实现全面盈利,全面消灭
亏损企业;二是要壮士断腕,对僵尸资产和低效资产坚决退出,要搞好政企关系,解决
历史问题,实现轻装上阵;三是各项工作要按既定计划加速实施推进,特别是主业企业;
四是加快全部项目的建设、销售和运营,全力增加收入和利润;五是加大经营力度,确
保可持有物业租金收入不断提升;六是积极推动融资模式创新,加快绿色债、定增工作,
年内要有突破;七是严格控制成本,要确保管理费用稳中有降。
    三、着力推动两大主业,确保业绩不断提升
    2019 年,泰达股份要在生态环保和区域开发两大主业上持续发力,实现经营业绩的
跨越式提升。
    生态环保产业作为泰达股份的第一主业,要抓住当前发展机遇,把做优做强放到首
位,一方面要加快优质项目的布局和上马,另一方面对投产项目加强管理,提升收益,
从而实现 “大而强”的总目标,初步形成控股型环保集团,为泰达股份利润增长做出
主要贡献。
    泰达环保要继续坚持“十五五”发展战略(每年力争取得十个项目、开工五个项目、
运营五个项目),垃圾处理量要实现突破;力争遵化、武清、宝坻、扬州三期年内完工。
大连、贵阳、河南、山西和山东等地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洁净材料产业要认清行业现状,努力做好技术开发,拓展销售渠道,提高净利润。
    区域开发产业要加快转型,应对宏观不利形势,努力做到“小而美”,一方面加强
现有项目的收益提升,另一方面对于效益不佳项目要坚决及时退出,将资源集中到优质
项目上。要坚决实现自我造血,确保资金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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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争扬州 Y-MSD 商场年内开业。
    扬州泰达要创新举措,彻底解决历史问题,要重新构建互利共赢政企关系,厘清管
理界面,要回归企业本色,推动资金回流,加快土地上市,确保资金安全。
    南京新城要全力确保资金安全,加快项目销售,加快资金回笼。要坚决处置不良资
产,年内要完成不良资产处置工作。
    泰达都市要彻底完成项目的收尾工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和家园项目剩余回购
款及相关利息费用在 2019 年要全部收回。
    能源贸易产业要在保证营业收入的情况下确保净利润的逐步提升。
    股权投资产业,对于不产生任何收益的股权要坚决退出,通过资产置换、转让、整
合、混改等多种方式获得既有投资收益,实现保值增值。对于不能退出的优质资产要合
理运用多种手段,确保它们为提升公司业绩做贡献。
    四、抓好基础管理,夯实发展根基
    (一)坚持从严治党,释放党建活力,推动公司改革与发展
    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层层压实基层
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向深入。要完成基层党组
织的换届工作,抓好基层支部建设,确保所有新增项目党建实现“四个同步”。要认真
组织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深化认识,进一步形
成长效化常态化的巡视整改工作机制。要成立党委巡察组,突出问题导向,发挥好巡察
问责“尖兵”“利器”作用,2019 年要加大巡察力度,对所属三级公司延伸巡察。要树
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和干部选拔标准,完善选人用人工作,要在所属企业领导班子中补充
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要进一步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做到二级企业全覆盖。要成立泰
达股份团委,充分发挥工会、群团组织作用,维护职工权益,加大对困难职工精准帮扶
力度。
    (二)完善公司治理,持续加强制度建设
    继续做好投资者服务,继续加强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等工作,积
极回应资本市场关注,推动公司树立良好形象。要进一步梳理完善各级制度体系,修订
各项制度,适应监管要求,为改革和发展打好制度基础。
    (三)深化绩效考核,健全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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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继续完善“三位一体”的绩效考核体系,实现利润和主营业务收入为主的经营指
标考核;项目建设进度为主的项目进度考核;资产退出收入和经营性资产租金收入为主
的资产指标考核,确保“三管齐下”。要确保考核体系与领导干部薪酬、晋升挂钩,要
完善考核评价方式。
       (四)重视资产管理,确保资产收益可得、风险可控
       要强化资产管理,扬州泰达和南京新城要继续加大资产管理力度。要完成公司清产
核资工作。加大清理“僵尸资产”和“不良资产”力度。
       (五)加强投资管控,推行科学管理
       要聚焦主业,修订完善公司的《投资管理规定》,充分利用好商业投标项目审批政
策助力主业发展。投资部门要深入一线,从管理向服务转变,要做好前瞻性投资规划,
尤其是生态环保的布局和区域开发的调整,要进行投资研判,提供研究成果。要把投资
后跟踪与评价放在突出位置。
       (六)加强财务集中,创新融资方式
       深度挖掘资金调度中心财务集中、抵御风险的作用,要高度重视融资工作,提高资
金使用率,降低财务费用,加大资本市场融资力度,为公司改革发展提供保障。
       2019 年要进一步完善专职财务总监派出制度,确保财务总监双管理、双考核体制不
断改进,要定期召开资金例会。
       加大清理应收账款力度,积极运用多种方式催收,将催收进展列入资金例会重点督
办。
       随时了解财务政策的更新,完成会计制度准则的变更工作。
       (七)加大风控力度,加强法务管理
       继续修调内控及评价手册,结合巡察和审计,确保内控到位。
       加强所属企业“三会”管理,确保“三会”会议及时召开,法人治理结构日臻完善。
       严控担保额度,逐步降低担保风险,加强部门协同,利用资产抵押、股权质押等融
资手段替换担保融资。严格收取担保费用,加强互保监控、杜绝对外担保,禁止违规担
保。
       继续加大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要确保合同法务审查率始终保持在 100%,一季
度完成律师机构准入体系建立。各主要所属企业法务专员要配齐配强。
       要集中力量对历史遗留法律问题展开攻坚,力争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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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重视安全生产,巩固维稳成果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书签署率要达到 100%。坚持安全工作重
心前移,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教育培训,及时发现和整改各项安全隐患。坚持维稳
工作组责任制,持之以恒地做好矛盾排查工作,维护公司和谐稳定的经营发展环境。
       (九)完善薪酬体系,培育后备人才
       从“选育用留退”几方面着手,逐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多元化人才库,着重
建设后备人才培训体制,尤其是生态环保、区域开发等主业急需的人才,继续开展干训
班工作。以调任、轮岗等方式,加大系统内人才交流与培养。进一步完善业绩导向的薪
酬体系,所属公司的薪酬制度和高管年薪总量标准必须由泰达股份审批,高管薪酬与绩
效挂钩体系要进一步完善,按照逐一考核、分别打分、对应奖罚进行绩效薪酬发放。进
一步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十)弘扬公司文化,加大品牌推广
       创新方式,继续建设运营好微信公众号、公司网站、内部月刊,大力弘扬“泰达”
企业文化,推广“泰达”品牌。借助生态环保等产业,树立美好城市生活创造者良好形
象。
       创业维艰,玉汝于成。惟有克难奋进,美好的蓝图才能早日实现。惟有实干苦干,
远大的目标才能早日达成。在股东们的支持下,贯彻新理念、聚焦新目标、落实新部署,
勠力同心、砥砺奋进,以实际行动,奋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泰
达实践,为建设一流上市公司、泰达控股排头兵,实现新时代二次创业而不懈奋斗!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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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四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详见审计报告。
    一、公司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类别     序号             项目                 金   额(万元)       较上年变动

            1              营业收入                      1,923,155               1.09%

            2              营业成本                      1,819,356               1.31%
            3              财务费用                         46,353             142.09%
            4              管理费用                         18,435               4.30%
 利润表
            5              投资收益                         10,205              68.85%
            6              利润总额                         65,734              -4.07%
            7             所得税费用                        20,796              51.67%

            8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0,944               3.22%

资产负      9               总资产                       3,461,569               5.46%
  债表      10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401,230               5.93%
            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076              71.67%
现金流
            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643            -163.80%
  量表
            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6,531              32.02%
            14         资产负债率(%)                     85.10%    下降 0.13 个百分点
财务指标    15           基本每股收益                    0.2097 元               3.22%
            16     归属于母公司的每股净资产                2.72 元               5.93%

    二、变化较大的报表项目分析
    (一)资产负债表科目
    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 12 亿元,主要是扬州泰达应收代建款由一年内
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重分类至应收账款。
    2. 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 2.9 亿元,主要是报告期末增加了北辰厂区的拆迁补偿款。
    3. 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 5.2 亿元,主要是报告期内环保项目投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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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 15.2 亿元,主要是融资规模扩大,借款增加。
    5. 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 9.2 亿元,主要是子公司扬州泰达与扬州广陵新城往来款
增加,以及子公司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短期借款增加。
    (二)利润表项目
     1.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2.7 亿元,主要是南京新城大连项目部分竣工,财务
费用由资本化调整为费用化导致本年确认利息支出增加。
    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4,161 万元,主要是公司成本法核算的参股公司分红
较上年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 5.6 亿元,主要是批发业及房地产业销
售回笼资金增加及环保产业销售收入增加。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 19.1 亿元,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回的定
期存单及保证金减少、支付的信托保证金及资金拆借款增加。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 6.4 亿元,主要是报告期融资增加所致。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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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五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2018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9,441,766.13 元,公司本部报表实现净利润为
458,798,635.48 元。公司本年度提取盈余公积金 45,879,863.5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801,099,579.17 元,减除 2018 年内实施分配利润 51,645,084.82 元,2018 年末可供股东
分配利润为 1,162,373,266.28 元。
    2018 年度公司拟分配现金股利,按 2018 年末总股本计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0 元(含税),共分配 59,022,954.08 元(2019 年末总股本 1,475,573,852÷10×0.40
元),剩余 1,103,350,312.20 元转下次分配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须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




                                       2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六


                          2018 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已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披露,报告全文和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




                                      21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七


                关于 2019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服务 5 年,对公司的经营发
展情况较为熟悉;且该所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较高的技术水平,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
司审计的能力。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该所为公司服务,
聘期一年,年度服务费预计为人民币 395 万元(含税)。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




                                     2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八


            关于审批 2019 年度融资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

                          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各项目的连续性,公司在新年度仍需进行融资。截至 2018 年末公司累计
对外融资 199 亿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含银行承兑汇票敞口)121 亿元人民币、
信托融资 46 亿元人民币、融资租赁借款 17 亿元人民币,发行债券融资 10 亿元人民币,
其他融资 5 亿元人民币。
    根据 2019 年度投资和经营计划,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 2019 年度新增融资额度
为 30 亿元人民币,即年度对外融资额度为 229 亿元人民币,其中包括:银行贷款、信
托融资、融资租赁借款、发行债券、商业保理和其他融资方式等。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授权的融资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董事长在 2018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内,签署与银行等金融
机构所签订的《贷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贷款展期协议
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签署与信托投资公司或其他债权人、债权人的委托人所签订的法
律文书,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决议,具体发生的融资金额,公司将在 2019 年的定期
报告中披露。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




                                       2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九


             关于审批 2019 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

                          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于 2019 年度继
续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概况
    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核定 2019 年全年担保额度共计 132.5 亿元,
具体如下:

                                      注册资本         2018 年    2019 年度担保额度
              被担保人
                                      (万元)       资产负债率       (万元)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
                                                 -            -              397,000
 公司
 其中: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80,000.00        71.31%               126,300
       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38,000.00        30.72%                76,200
       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5,000.00        42.09%                42,500
       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20,000.00        77.66%                22,000
       衡水泰达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9,000.00        66.22%                29,000
       黄山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0,000.00        62.13%                44,000
       高邮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0,650.66        84.00%                12,000
       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10,000.00         4.73%                25,000
       河北泰达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9,600.00         1.31%                 5,000
       遵化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9,000.00         0.87%                 5,000
      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15,000.00         6.73%                10,000
 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控
                                                 -            -              195,000
 股子公司
 其中: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5,196.00        93.76%               183,000
       天津兴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        99.97%                12,000
 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控
                                                 -            -              490,000
 股子公司
 其中: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408.16        92.90%               289,000


                                       24
                                             注册资本         2018 年       2019 年度担保额度
              被担保人
                                             (万元)       资产负债率          (万元)
      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10,000.00         90.57%                  169,000
      大连泰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800.00        111.10%                   30,000
      南京泰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3,000.00         95.83%                    2,000
 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9,976.84         82.91%                  240,000
 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                      8,000.00         34.50%                    3,000

   注:2019 年度授权的担保额度已包括此前仍未履行完毕的担保额度,实为滚动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
    1.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1 年 11 月 09 日
   住所: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 16 号
   法定代表人:马剑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环保类项目的投资及运营管理;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
其电力生产(不含供电);环保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环保技术设备的
开发、销售、租赁(以上范围)。
   (2)股权结构

                    天津泰达股份有   99.94%
                         限公司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天津市环境卫生   0.06%
                      工程设计院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2 月 28 日

             资产总额                                       459,954                    494,578



                                              25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2 月 28 日

             负债总额                                 328,002                 360,500

                   流动负债总额                       192,599                 213,809

                   银行贷款总额                       166,896                 177,400

              净资产                                  131,952                 134,078

                      -                   2018 年度              2019 年 1~2 月

             营业收入                                  53,767                  10,802

             利润总额                                  16,028                     2,846

              净利润                                   12,811                     2,126

    注:2018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为扬州泰达担保总额为 3,000 万元,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
仲裁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8 年 11 月 12 日
   住所:扬州市杨庙镇赵庄村
   法定代表人:胡如海
   注册资本:38,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销售所产生的电力、汽、热及灰渣、灰渣制品。
对环保类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环保项目的设计及咨询服务,环保技术设备的
开发、销售、租赁。
   (2)股权结构




                                         26
  天津泰达股份有        99.94%
      限公司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        100%     扬州泰达环保有限
                                        公司                             公司
  天津市环境卫生
    工程设计院          0.06%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2 月 28 日

               资产总额                                    88,462                      98,990

               负债总额                                    27,176                      36,554

                    流动负债总额                           14,566                      14,909

                    银行贷款总额                           14,100                      14,100

                 净资产                                    61,286                      62,436

                   -                           2018 年度               2019 年 1~2 月

               营业收入                                    11,268                       2,406

               利润总额                                     4,524                       1,431

                 净利润                                     3,811                       1,150

 注:2018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9 年 8 月 20 日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拉树房村西
法定代表人:殷凤超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7
   主营业务:对环保类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管理;对生活垃圾焚烧后的综合利用及电力
生产;环保项目投资;环保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环保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租赁。
(以上均不含专项审批);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天津泰达股份有       99.94%
           限公司
                                                            100%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              大连泰达环保有限
                                            公司                           公司
      天津市环境卫生
        工程设计院          0.06%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2 月 28 日

                    资产总额                                64,015                  72,732

                    负债总额                                26,943                  35,294

                        流动负债总额                        14,615                  18,955

                        银行贷款总额                         9,000                      9,000

                    净资产                                  37,073                  37,439

                        -                       2018 年度              2019 年 1~2 月

                    营业收入                                10,990                      1,749

                    利润总额                                 6,660                       488

                    净利润                                   5,008                       366

   注:2018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 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8
   成立日期:2004 年 04 月 05 日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二道 82 号 3 号楼 1010-1013
    法定代表人:刘彦博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环保类项目投资及运营管理;环保项目的咨询、设计服务;
环保设施与技术设备的开发、租赁、批发兼零售;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不含危险废
物)及其电力、蒸汽灰烬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天津泰达股份有      99.94%
          限公司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
                                                        90%
                                         公司
     天津市环境卫生
       工程设计院                                                       天津泰环再生资源
                          0.06%
                                                                          利用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
                                          公司
                                                        10%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2 月 28 日

              资产总额                                 85,198                    86,257

              负债总额                                 66,167                    67,229

                     流动负债总额                      62,803                    63,865

                     银行贷款总额                           164                        164

               净资产                                  19,032                    19,029

                    -                     2018 年度                2019 年 1~2 月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15                         -3

               净利润                                       -15                         -3


                                          29
     注:2018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 衡水泰达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0 年 8 月 27 日
   住所:故城县西苑工业项目区
   法定代表人:李京海
   注册资金:9,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对生物质能发电厂投资、建设、运营;电力销售;对生物质燃料进行综
合加工与利用;开发与清洁发展机制相关的经营交易;提供技术咨询、设备运行维护服
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需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2)股权结构


     天津泰达股份有    99.94%
         限公司
                                                          100%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              衡水泰达生物质能
                                          公司                       发电有限公司
    天津市环境卫生
      工程设计院
                           0.06%
                           %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2 月 28 日

                  资产总额                               40,378                     37,135

                  负债总额                               26,738                     22,936

                      流动负债总额                       23,994                     20,103

                      银行贷款总额                         6,000                     7,950

                   净资产                                13,639                     14,199



                                            30
                        -                     2018 年度               2019 年 1~2 月

                 营业收入                                  13,612                      2,644

                 利润总额                                   2,691                        665

                  净利润                                    2,348                        560

       注:2018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抵押总额为 10,166.67 万元,不存在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
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 黄山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6 年 03 月 16 日
   住所:徽州区岩寺镇洪坑村毛亭西侧
   法定代表人:吴才玉
   注册资金:2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环保技术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租赁,环保项目设计、咨询(不含
中介)、投资、运营管理;再生资源开发、收运、再利用;电力生产及发电项目开发(不
含供电)。
   (2)股权结构

         天津泰达股份有      99.94%
             限公司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    100%    黄山泰达环保有限
                                             公司                        公司

         天津市环境卫生      0.06%
           工程设计院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2 月 28 日

                 资产总额                                  52,739                      50,492


                                            31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2 月 28 日

             负债总额                                     32,765                 30,503

                 流动负债总额                              8,085                  5,823

                 银行贷款总额                             20,560                 20,560

              净资产                                      19,974                 19,989

                 -                            2018 年度             2019 年 1~2 月

             营业收入                                        116                        40

             利润总额                                        -14                        15

              净利润                                         -14                        15

    注:2018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 高邮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09 日
   住所:高邮市龙虬镇兴南村
   法定代表人:付晨光
   注册资金:10,650.66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环保类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销售所产生的电
力、汽、热及灰渣、灰渣制品;环保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
售、租赁。
   (2)股权结构




                                         32
      天津泰达股份     99.94%
        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环保
                                                       81.22%

                                     有限公司
     天津市环境卫生                                                   高邮泰达环保
       工程设计院                                                       有限公司
                       0.06%
                                 高邮市国有资产投
                                  资运营有限公司
                                                       18.78%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2 月 28 日

           资产总额                                    75,607                 74,412

           负债总额                                    63,511                 61,923

                流动负债总额                           21,227                 19,678

                银行贷款总额                           32,000                 32,000

            净资产                                     12,096                 12,474

                   -                       2018 年度             2019 年 1~2 月

           营业收入                                     3,579                  1,129

           利润总额                                     1,740                      378

            净利润                                      1,733                      378

注:2018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抵押总额为 7,050 万元,不存在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 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9 年 7 月 21 日
住所:天津市宝坻区口东镇东庄子村
法定代表人:陈艳国
注册资金:10,000 万元人民币


                                      3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及境外废物除外;国家有
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2)股权结构

      天津泰达股份有        99.94%
          限公司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      100%    天津泉泰生活垃圾
                                           公司                       处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环境卫生        0.06%
        工程设计院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2 月 28 日

                资产总额                                 10,805                   11,931

                负债总额                                   512                       1,580

                       流动负债总额                        512                       1,580

                       银行贷款总额                          0                            0

                   净资产                                10,293                   10,351

                       -                    2018 年度               2019 年 1~2 月

                营业收入                                  1,530                         250

                利润总额                                   381                          78

                   净利润                                  307                          58

    注:2018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 河北泰达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9 年 7 月 28 日
   住所:河北遵化经济开发区金山工业园

                                          34
   法定代表人:王辉
   注册资金:9,6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对生物质能发电厂投资、建设、运营;电力销售;对生物质燃料废料进
行综合加工与利用;开发与清洁发展机制相关的经营交易;提供技术咨询、设备运行维
护服务;热力生产供应;生物质能工程技术研发技术推广 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
   (2)股权结构

       天津泰达股份有      99.94%
           限公司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    100%     河北泰达新能源发
                                          公司                       电有限公司

      天津市环境卫生       0.06%
        工程设计院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2 月 28 日

               资产总额                                 9,199                     9,193

               负债总额                                     121                        116

                     流动负债总额                           121                        116

                     银行贷款总额                             0                         0

                净资产                                  9,079                     9,077

                     -                    2018 年度                2019 年 1~2 月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5                         -1

                净利润                                       -5                         -1

    注:2018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 遵化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35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7 年 4 月 26 日
   住所:河北省遵化市党峪镇峪金山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辉
   注册资金:9,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环保设备研发、制造、销售、租赁;环保项目设计、咨询(不含中介);
运营管理;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其电力生产(不含供电),城市垃圾处理服务(受
遵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处理生活垃圾);炉料销售。
   (2)股权结构

      天津泰达股份有    99.94%
          限公司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   100%     遵化泰达环保有限
                                           公司                       公司

      天津市环境卫生    0.06%
        工程设计院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2 月 28 日

             资产总额                                   9,065                       8,998

             负债总额                                       79                        13

               流动负债总额                                 79                        13

               银行贷款总额                                 0                          0

              净资产                                    8,986                       8,986

                   -                      2018 年度               2019 年 1~2 月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4                         -1

              净利润                                        -8                         -1

    注:2018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36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 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6 年 7 月 21 日
住所:武清区杨村杨崔公路马道桥东
法定代表人:吴岩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城市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供热服务,电力供应服务。
(2)股权结构

   天津泰达股份有    99.94%
       限公司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     100%       天津雍泰生活垃圾
                                      公司                        处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环境卫生    0.06%
     工程设计院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2 月 28 日
          资产总额                                    14,848                        15,004

          负债总额                                     1,000                            941

                流动负债总额                           1,000                            941

                银行贷款总额                                 0                           0

           净资产                                     13,848                        14,063

                -                         2018 年度                  2019 年 1~2 月
          营业收入                                        752                           295

          利润总额                                        116                           215

           净利润                                         116                           215

注:2018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7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
   1. 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1999 年 5 月 31 日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万象路 187 号
   法定代表人:马剑
   注册资本:25,196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石油地质勘察服务、煤炭地质勘察服务、天然气地质勘察服务;对房地
产开发投资;沥青油零售,百货、服装、文化体育用品、日用杂品、五金、交电、木材、
建筑材料、塑料制品、家具、金属材料、焦炭批发兼零售;物流策划;货物进出口;汽
油、煤油、柴油批发;有储存经营汽油、煤油;无储存经营工业生产用二类 1 项易燃气
体、五类 1 项氧化剂、八类 1 项酸性腐蚀品(剧毒、易制爆、监控、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除外)。
    (2)股权结构

                    天津泰达股份      51%
                       有限公司




                    中润华隆投资发   31.85%
                    展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泰达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
                         邹凌        12.95%
                                     %


                        韩宝林        4.2%



   (3)主要财务指标




                                              38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2 月 28 日
               资产总额                                417,811                 506,045

               负债总额                                391,734                 480,036

                  流动负债总额                         391,470                 479,772

                  银行贷款总额                          52,000                  62,000

                净资产                                  26,077                  26,009

                  -                        2018 年度              2019 年 1~2 月
               营业收入                             1,674,099                  181,388

               利润总额                                  3,159                        -65

                净利润                                   2,307                        -67

    注:2018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天津兴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1992 年 01 月 03 日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中塘镇黄房子村
   法定代表人:张兵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以新型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智能材料、新型建筑及化工新材料
为代表的新材料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技术推广及相关产品研发、制造(危险
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等除外);正戊烷、均四甲苯、
溶剂油[闭杯闪点≤60℃]无储存经营;日用百货、服装、文化体育用品、日用杂品、五
金、交电、木材、建筑材料、塑料制品、家具、金属材料、焦炭、棕榈油、矿产品、碳
素制品批发兼零售;自有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39
(2)股权结构

   天津泰达股份         51%
    有限公司




  中润华隆投资发       31.85%
  展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泰达能源集团    100%      天津兴实新材料科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邹凌            12.95%
                       %


      韩宝林            4.2%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2 月 28 日
          资产总额                                  36,480                       78,718

          负债总额                                  36,468                       75,365

                流动负债总额                        36,468                       75,365

                银行贷款总额                         5,000                       15,000

              净资产                                    12                          3,352

                -                     2018 年度                    2019 年 1~2 月
          营业收入                                 105,555                       22,172

          利润总额                                      492                            -5

              净利润                                    343                            -5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
1. 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40
   成立日期:2002 年 8 月 30 日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 126 号新城发展中心 01 幢 11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天昊
   注册资本:20,408.16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营业务: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建设安装工程设计、施工;房产租赁;物业管理;
市政设施租赁、委托经营和养护;信息网络建设和经营;高新科技企业孵化;高新技术
产业投资、开发、技术服务与咨询;燃料油批发;金属及金属矿批发;煤炭、焦炭批发;
建材批发;其他化工产品批发;农业机械批发;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五金交电
批发;家用电器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
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商品交易经纪与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股权结构

                        天津泰达股份   51%
                          有限公司
                                                  南京新城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
                        江苏一德集团   49%
                          有限公司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2 月 28 日

             资产总额                                1,896,016                   1,907,935

             负债总额                                1,761,396                   1,787,626

                 流动负债总额                        1,581,968                   1,602,427

                 银行贷款总额                             439,659                  442,119

              净资产                                      134,620                  120,309

                -                             2018 年度               2019 年 1~2 月

             营业收入                                     140,150                      1,557

             利润总额                                      25,193                   -2,148


                                             41
                  -                        2018 年度               2019 年 1~2 月

               净利润                                   11,089                    -2,258

    注:2018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对子公司保总额为 22,000 万元、抵押总额为 2,4490 万元,不存
在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7 年 3 月 27 日
   住所:扬州市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内 1 号信息大厦 17 楼
   法定代表人:陈俊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一般经营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置业、建筑材料
(不含水泥、黄沙、石子)销售;工程管理、物业管理、不动产商业经营、实业投资、
咨询策划、国内贸易、国内国际招商服务。
   (2)股权结构

          天津泰达股份   51%
            有限公司
                                  南京新城发展股份     55%
                                      有限公司

          江苏一德集团   49%                                     扬州泰达发展
           有限公司                                              建设有限公司

                                  扬州市广陵新城投
                                                       45%
                                  资发展有限公司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2 月 28 日
             资产总额                                1,358,592                  1,391,460

             负债总额                                1,230,414                  1,290,053

                                          42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2 月 28 日
                   流动负债总额                    1,107,207                1,154,701

                   银行贷款总额                       160,984                 182,639

               净资产                                 128,177                 101,407

                  -                       2018 年度              2019 年 1~2 月
               营业收入                                68,659                        51

               利润总额                                38,314                     -257

               净利润                                  28,054                     -257

    注:2018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7,000 万元,抵押总额为 45,450 万元,不存在诉
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大连泰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29 日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金龙寺沟村
   法定代表人:郁晓耕
   注册资本:1,8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及咨询(以上均不含专项审批);房地产开发、销售;室内外
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国内一般贸易。(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43
                      51%
  天津泰达股份
   有限公司                                 100%    南京泰基房地产   85%
                            南京新城发展
                                                    开发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泰铭投资
  江苏一德集团
                                                                              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49%                   100%     大连融慧投资
                               夏卫东
                                                     咨询有限公司    15%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2 月 28 日
               资产总额                                    119,186                     108,211

               负债总额                                    132,412                    121,661

                  流动负债总额                             118,705                    106,161

                  银行贷款总额                              26,207                      15,500

               净资产                                      -13,226                     -13,451

                  -                            2018 年度                   2019 年 1~2 月
               营业收入                                     28,839                             0

               利润总额                                    -10,779                           -339

               净利润                                      -10,892                           -339

注:2018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5)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 南京泰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6 年 05 月 18 日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 9 号
法定代表人:朱小兵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4
   主营业务: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总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园林工程、景观工程的设计、
施工及工程总承包;物业管理;市政工程建设、委托经营和养护;设备安装;施工预决
算、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咨询;建材贸易;矿产品及化工产品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
及电子产品销售;农业机械销售、汽车(限九座以下乘用车)、摩托车及零配件销售;
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销售;贸易经
纪与代理。
   (2)股权结构

       天津泰达股份有        51%
           限公司
                                      南京新城发展股份      100%     南京泰新工程建设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江苏一德集团有        49%
           限公司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2 月 28 日
               资产总额                                    42,443                       41,597

               负债总额                                    40,673                       38,067

                      流动负债总额                         40,673                       38,067

                      银行贷款总额                         27,960                       25,960

                    净资产                                  1,770                        3,529

                      -                        2018 年度               2019 年 1~2 月
               营业收入                                    963.00                          95

               利润总额                                  -2,145.00                       -102

                    净利润                               -2,129.00                       -102

    注:2018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4)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5)南京泰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5
    1. 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8 年 6 月 17 日
    住所:扬州市信息产业服务基地内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刁立夫
    注册资本:29,976.84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投资置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
规定的除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自有房屋出租;房产中介;物业服务;楼盘代理;
房屋征收(拆迁)服务;道路与土石方工程施工;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
水电安装;酒店企业管理;自有资产管理;建筑设备、装饰材料销售。(依法经营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股权结构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   100%        扬州万运建设发展
                            公司                         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2 月 28 日

             资产总额                                       336,352                   359,467

             负债总额                                       278,876                   300,437

                  流动负债总额                              199,753                   228,423

                  银行贷款总额                              173,432                    56,332

              净资产                                         57,477                    59,031

                  -                             2018 年度                2019 年 1~2 月

             营业收入                                        42,699                       3,057

             利润总额                                         1,160                       -889

              净利润                                            705                       -889

    注:2018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4. 或有事项


                                                46
    截至目前,该公司为泰达股份提供担保总额为 30,000 万元,抵押总额为 258,321 万
元,不存在诉讼和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5. 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
    1.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3月4日
    住所: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邢克琪
    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保暖材料、空气液体过滤材料、非织造布、洁净材料、空气洁净设备制
造;液体洁净设备、非医用口罩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
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熔喷技术咨询。(但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2. 股权结构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
                                             100%      天津泰达洁净材料
                              公司                         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2 月 28 日

             资产总额                                       16,230                       15,856

             负债总额                                        5,599                        4,861
                   流动负债总额                              4,803                        4,065
                   银行贷款总额                              2,955                        2,955
              净资产                                        10,631                       1,0995




                                              47
                  -                        2018 年度           2019 年 1~2 月

             营业收入                                  9,516                1,106
             利润总额                                   107                     -262
              净利润                                     94                     -262

    注:2018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它数据未经审计。

    4. 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5. 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额度调剂
    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符合条件的担保对象之间可以进行担保额
度调剂,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应当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三、担保风险控制措施
    为进一步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明确担保责任,公司已与所属控股子公司的其他
股东达成一致意见:
    (一)所属公司中任何一家公司需要股东方为其提供担保时,该公司全体股东按投
资比例分担担保责任;
    (二)所属公司中任何一家公司的股东一方或多方为其提供全额担保时,未提供担
保的股东按其应担保额向提供担保的股东提供反担保;
    (三)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将在 1%
到 2%的区间内收取担保费。
    同时,公司已建立起资金集中结算模式,财务部对所属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
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风险控制部对所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进行后续跟踪监控,持
续做好与所属控股子公司担保台账的核对,确保公司实时掌握下属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
况、额度使用情况及担保风险,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为所
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
    公司认为,被担保人均为承担本公司主要业务的所属控股子公司,因其业务发展,
需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对其在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提供担保,
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各控股子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
而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


                                         48
    提请审议批准公司 2019 年度担保额度,并在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董事
长在 2018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内签署相关法
律文书,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公司将在发生时进行公告。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




                                      49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


        关于审批 2019 年度生态环保产业项目投标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支持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抢抓市场机遇,经合理预计,拟提请审批 2019 年度生
态环保产业投标额度为不超过 100 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经营实际情况在额度内
决策参与生态环保项目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审议。
授权期限为自该事项经 2018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中标后,公司将就投资事宜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




                                     5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生产的实际需要,拟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如下:
    将原第一百一十六条: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
财等事项应由董事会进行审批,公司经理层只有执行权;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
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二)本条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提供财务资助;
    4、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
    5、租入或租出资产;


                                       51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予或受赠资产;
    8、债权或债务重组;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签订许可协议;
    11、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
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三)在不违反本条上述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投资权限如下:
    1、交易(出售或收购资产除外)金额不满 20000 万元,且该交易应付、应收金额
分别不满公司最近经审计之总资产、净利润和净资产总额 30%的,由董事会批准或决定;
    2、交易(出售或收购资产除外)金额 20000 万元以上的,视为重大交易项目,由
董事会负责审查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
    修改为: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委托理财等事项的审批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
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一)本条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提供财务资助;
    4、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
    5、租入或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予或受赠资产;
    8、债权或债务重组;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签订许可协议;
    11、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52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
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二)公司发生的交易(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三)在不违反本条上述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投资权限如下:
    1、交易(股权投资除外)金额 500 万元以下的(含 500 万元),且该交易应付、
应收金额分别不满公司最近经审计之总资产、净利润和净资产总额 30%的,由经理办公
会批准或决定;
    2、交易(出售或收购资产除外)金额 500 万元以上,但不满 20,000 万元,且该交
易应付、应收金额分别不满公司最近经审计之总资产、净利润和净资产总额 30%的,由
董事会批准或决定;
    3、交易(出售或收购资产除外)金额 20,000 万元以上的,视为重大交易,由董事
会负责审查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

                                      53
附:

                           《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加粗部分为修改内容)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确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事       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项应由董事会进行审批,公司经理层只有执行       外担保、委托理财等事项的审批权限,建立

 权;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       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

 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受赠现金资产除     东大会批准。

 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           (一)本条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审议。                                             1、购买或出售资产;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       等);

 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           3、提供财务资助;

 作为计算数据。                                     4、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5、租入或租出资产;

 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

 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      受托经营等);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7、赠予或受赠资产;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8、债权或债务重组;

 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10、签订许可协议;

 万元;                                             11、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    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54
                    修改前                                            修改后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二)公司发生的交易(受赠现金资产

超过 500 万元。                                 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        大会审议。

其绝对值计算。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

    (二)本条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

    1、购买或出售资产;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3、提供财务资助;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4、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                 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上市公司最

    5、租入或租出资产;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托经营等);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7、赠予或受赠资产;                         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

    8、债权或债务重组;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金额超过 500 万元;

    10、签订许可协议;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

    11、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

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三)在不违反本条上述规定的前提下,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投资权限如下:            取其绝对值计算。

    1、交易(出售或收购资产除外)金额不满           (三)在不违反本条上述规定的前提

20000 万元,且该交易应付、应收金额分别不满      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投资权限如下:

公司最近经审计之总资产、净利润和净资产总            1、交易(股权投资除外)金额 500 万

额 30%的,由董事会批准或决定;                  元以下的(含 500 万元),且该交易应付、

    2、交易(出售或收购资产除外)金额 20000     应收金额分别不满公司最近经审计之总资



                                           55
                   修改前                                        修改后

万元以上的,视为重大交易项目,由董事会负    产、净利润和净资产总额 30%的,由经理办

责审查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会批准或决定;

    ……”                                      2、交易(出售或收购资产除外)金额

                                            500 万元以上,但不满 20,000 万元,且该交

                                            易应付、应收金额分别不满公司最近经审计

                                            之总资产、净利润和净资产总额 30%的,由

                                            董事会批准或决定;

                                                3、交易(出售或收购资产除外)金额

                                            20,000 万元以上的,视为重大交易,由董事

                                            会负责审查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




                                       5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二


     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基本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需要,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如下:
    一、修订条款
    (一)原第六条:
    “《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人员,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未满两年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
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改为:
    “《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人员,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未满两年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
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原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十)项
    “第二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名誉董事及顾问等。根据经理的提名,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修改为:
    “第二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聘任高级经
营管理人员时,党组织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



                                       57
或者向提名委员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党组织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
见。
       ……”
       (三)原第二十五条第五款
       “第二十五条 ……
       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本所提
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修改为:
       “第二十五条 ……
       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深圳证
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四)原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
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同意。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
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修改为:
       “第二十六条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
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同意。”
       (五)原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六条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重大资产处置事项、重大投资事项、贷
款与对外担保事项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守《公司章
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修改为:
       “第五十六条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重大资产处置事项、重大投资事项、贷




                                         58
款与对外担保事项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守《公司章
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
    (六)原第六十七条第五项
    “第六十七条
    ……
    (五)中国证监会、本所或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
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
    修改为:
    “第六十七条
    ……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
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
    二、增加条款
    (一)将原第二十一条项下增加第二款:
    “第二十一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
    董事长在决定重大事项时,必须先经党组织研究讨论。”
    (二)在原第二十六条后增加:
    “第二十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下列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以及利
润分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59
    (六)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者新发生的总额高于三百
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者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
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七)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激励计划;
    (八)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
所交易或转让;
    (九)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
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
    (三)在新增第二十七条后增加:
    “第二十八条 独立董事发现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积极主动履行尽职调查
义务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必要时应当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调查:
    (一)重要事项未按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开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其他涉嫌违法违规或者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其后的条款序号依次顺延。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




                                     60
附: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加粗部分为修改内容)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董事会接受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董事会

 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

 或建议。                                          的意见或建议。

       第六条 《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以          第六条 《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

 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          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尚未解除的人员,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以及被证券交易所

 适当人选未满两年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          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未满两年的人员,不得担

 事;其中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另有规定的,从          任公司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另

 其规定。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二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书、名誉董事及顾问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          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聘任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时,党组织对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

                                                   并提出意见,或者向提名委员会、总经理推荐

                                                   提名人选;党组织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

                                                   研究提出意见。

                                                       ……”

       第二十一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

 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人,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61
                      修改前                                       修改后

    (一) 主持股东大会并代表董事会向股东         (一) 主持股东大会并代表董事会向股

大会报告工作、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          东大会报告工作、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董事长在决定重大事项时,必须先

    ……                                      经党组织研究讨论;

                                                  (三)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

    第二十五条 ……                               第二十五条 ……

    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          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

事会应当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本所提出异      董事会应当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深圳

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第二十六条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         第二十六条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聘用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

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向      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

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      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

会会议和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      召开董事会会议和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

票权,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经全      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外部审      董事同意。

计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第二十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下列公司重

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二十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时出席董事           (一)提名、任免董事;

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主          (二)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独立董          (四)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

事年度报告书,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以及利润分

                                              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

                                              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




                                         62
修改前                              修改后

              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

              资等重大事项;

                     (六)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

              业对公司现有或者新发生的总额高于三百万

              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

              借款或者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

              效措施回收欠款;

                     (七)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激励计划;

                     (八)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

              易或转让;

                     (九)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的事项

                     (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类型包括同

              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

              和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所发表的意见应

              当明确、清楚。

                     第二十八条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存在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当积极主动履行尽职调查义务

              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必要时应当聘

              请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调查:

                     (一)重要事项未按规定提交董事会审

              议;




         63
                    修改前                                         修改后

                                                     (二)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开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其他涉嫌违法违规或者损害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第五十六条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第五十七条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

重大资产处置事项、重大投资事项、贷款与对      项、重大资产处置事项、重大投资事项、贷

外担保事项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      款与对外担保事项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守《公司章程》、深圳      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守《公司章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

    第六十七条                                    第六十八条

    ……                                          ……

    (五)中国证监会、本所或上市公司根据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

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      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

特殊关系,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      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上市

法人。                                        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




                                         6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十三


  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基本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
如下:
    一、在原第十三条后增加一条:
    “第十四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其后条款序号依次顺延。
    二、将原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记录的原件由监事会主席负责保管,复印件由董
事会秘书负责保管。监事会会议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修改为:
    “第三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管。会议记录的原件由监事
会主席负责保管,复印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监事会会议记录的保存期限不
少于十年。”
    提前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




                                   65
 附: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对照表

                             (加粗部分为修改内容)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三条 ……                                第十三条 ……

                                                 第十四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记录的原件由监          第三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

事会主席负责保管,复印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档案保管。会议记录的原件由监事会主席负

保管。监事会会议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责保管,复印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监

                                             事会会议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6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已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仅为会议议程,不作为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