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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达股份:关于为二级子公司天津泉泰提供10,000万元担保的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3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二级子公司天津泉泰提供 10,000 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子
公司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泉泰”)向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 10,000 万
元,期限 1 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18 年度
为天津泉泰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15,000 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天津泉泰提供担保
的余额为 0,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 10,000 万元,天津泉泰可用担保额度为 5,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9 年 7 月 21 日
   3. 注册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口东镇东庄子村村北侧
   4. 法定代表人:陈艳国
   5.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 主营业务:城市垃圾处理服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料销售;供热服务;
电力供应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




                                     1
      天津泰达股份有       99.94%
          限公司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        100%    天津泉泰生活垃圾
                                               公司                        处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环境卫生       0.06%
        工程设计院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2 月 28 日
            资产总额                              10,804.68                   11,931.05

            负债总额                                   511.55                  1,579.75

                       流动负债总额                    511.55                  1,579.75

                       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10,293.13                   10,351.31

                   -                      2018 年度                 2019 年 1~2 月
            营业收入                                  1,529.81                   249.96

            利润总额                                   381.38                     77.56

             净利润                                    307.18                     58.17

    注:2018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天津泉泰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天津泉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工商银行签署《保证合同》。

    (二)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担保金额:10,000 万元。
    (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担保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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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笔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泰达股份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该笔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的 2018 年度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意见请参
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 111.6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278.18%。
   (二)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债务、诉讼涉及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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